6月28日,陈光标结束纽约之行回国。7月1日上午,他出现在辽宁抚顺雷锋墓前,向雷锋墓献上了鲜花,同时还献上了《纽约时报》等外媒报纸,上面有关于他美国慈善之行的报道,并向“雷锋叔叔”汇报美国之行的成果,并表示在“三个响头”后一定能上头条。
周三的头条果然让“标叔”如愿以偿。但《陈光标谈给雷锋墓磕头:我认为肯定能上头条》这个头条读起来却有一丝可笑,一丝亵渎的味道。
“标叔”的慈善一如既往的带了一点炫耀的味道。笔者不是说慈善不好,不是说弘扬雷锋精神不对,但把“活雷锋”变成“惑雷锋”就有点过了。
雷锋同志虽已离开我们多年了,但雷锋精神还是一直在鼓励着很多人。如今,“活雷锋”这样的人在中国不算少数,万幸的是在被这个纸醉金迷的世界里总还是有那么一些清醒的人。
平心而论,“标叔”一直宣扬雷锋精神这种行为是可敬的,但现在看来,这样的宣传是不是有点过了?
“活雷锋”的定义是什么?
活雷锋,意思就是说像雷锋这样乐于助人的人,用活雷锋这个词表达了对雷锋的尊敬。做好事不留名,把好事当成“平常事”,这正是当代“活雷锋”的闪光点。在雷锋墓面前汇报工作这让人们不禁开始揣测:“这是一种什么的心态”?是说国人的不解的委屈?还是在“前辈”面前求表扬卖萌。 或许雷锋叔叔也会感到迷惑,宣扬乐于助人的精神是极好的,但细数“标叔”夸张的事迹似乎有点过了头。
“标叔”的雷锋做得大,做得强,但“标叔善举”也引起了层出不穷的质疑声。
“慈善”到底怎样才能做得好,做得妙?
笔者以为,慈善不是一味地花大钱。要想“学雷锋”,带上“活雷锋”的帽子,首先应该做好两点。
其一,尽可能地“授之以渔”而不是一味“授之以鱼”;其二,用仁爱之心,用爱、用情去帮助、去感化受助者。
“乐善好施”是仁义之举,而不应该带有炫耀的层分,把受助者立于尴尬的境地。
愿“活雷锋”们都能理解雷锋精神的实质,把好事当成“平常事”让世界充满爱。
稿源:荆楚网
作者:韩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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