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各地,广场舞正如雨后春笋一般野蛮生长,尽管大妈们承受着不少敌视乃至鄙夷的目光,但她们依旧自得其乐,以至于出国旅游,也不放过“锻炼”良机,莫斯科红场、巴黎埃菲尔铁塔……一处处西方名胜相继留下大妈们的“神迹”。(人民网7月16日)
近日来,大妈跳广场舞在群众中一度引发热议。有人认为,大妈跳广场舞,不分场合、不分时间,不分音量,是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是自私和扰民的行为,因此,出现广场舞大妈被泼粪、被爆头等社会矛盾。然而,笔者认为,大妈跳广场舞应客观看待,不能一竿子打死,一边倒。
如今,中国社会老龄化趋势日益严重。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显示, 2012年我国老年人口数量达到1.94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4.3%,预计2013年老年人口数量突破2亿大关,达到2.02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4.8%。随着现代化的发展,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但生活节奏也日益增快,很多年轻人为了能挣更多的钱,纷纷外出“打工”,“空巢老人”现象日益突出,子女长期不在身边,老人们长期处于郁郁寡欢的状态。
正如广场舞大妈所说:“我们跳的不是舞,是朋友圈”。广场舞不仅能锻炼身体,强壮体格,更重要的是,在跳舞的过程中,她们能认识更多朋友,结识朋友圈。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切实把人的全面发展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之中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出发点,塑造有利于社会和谐的人文精神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支撑点,处理好各种人民内部矛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点。”社会和谐需要大家共同维护,如果广场舞大妈能分场合、分时段、分音量,居民能多一点包容,和谐社会的建设指日可待。
稿源:荆楚网
作者:萧存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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