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界首市一名13岁少女遭到3名女同学非法拘禁,逼迫她到KTV做“陪唱公主”。由于少女不愿穿三名女孩买来的暴露服装,被关进宾馆遭拳打脚踢和掌掴,致使其头面部、胳膊和后背多处受伤。直到少女的家长找到宾馆并报警。(7月16日《安徽商报》)
13岁的少女犹如花儿一般,可是界首市3名少女面对纷繁复杂的现实社会,面对多种不良因素的诱惑,因为贪图一时的享受,不惜铤而走险,逼迫自己的同学陪唱,最后发展到非法拘禁同学的地步,在不经意间触犯了国家的刑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为他们的自己的违法行为买单。这样无知而又无辜的犯罪,既是青春的代价,也是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瓶颈,逼迫陪唱的背后是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缺失。因此如何突破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瓶颈,减少代价,才是人们所关心、关注的。
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是个包含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等多个环节的系统工程,学校必须坚持选聘政法干部担任兼职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定期讲授法制课,积极开展适合中、小学生特点的法制辅助教育活动,利用已建成的法制教育基地,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各个中小学校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一方面每年与少管所进行联系,邀请少管所管教民警到自己的学校进行现身说法,把发生在他们身边的真实的事情以及少管人员改造磨炼的过程及时传递给在校的学生,另一方面可选择本校学生代表深入到少管所,身临其境。通过请进来,走出去,让广大青少年学生“看的见摸的着”,从而反思自己日常的某些行为习惯。同时,激发自己要珍惜现在良好的环境,认真学习,特别是学习法律知识,争取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
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摇篮,是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生活习惯的开端,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首先要从家庭抓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家庭是第一道防线。因此,家长应当深刻认识到家庭环境对青少年成长的作用,切实履行自己的监护职责,认真承担起法制教育的义务,采取科学的方法来教育孩子,不能“只重生理、不顾心理”、“只讲智育,不讲德育”,或采取溺爱、放任或者打骂等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要从其刚刚懂事起,培养其知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思想,并教育其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侵害。
社会教育包含丰富的内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构、行政部门、司法机关、新闻媒体等都应各自承担起相应的职责。各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成为未成年人保护的统领部门,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工作应当有更为具体的要求和检查。
随着电脑的普及、深入到家庭、学校,广泛开展青少年网络安全、网络文明教育也不容忽视,刻不容缓,可建议有关法制部门出重拳打击非法网吧,教育部门做好广大青少年思想上的疏导,让广大青少年更冷静、更理性的面对网络,认清网络的实质,把现实生活与网络虚拟生活区别开来,作一个文明的“网民”。
加强普法宣传,尤其是使广大未成年人作一个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公民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程,它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我们要更具理性,更有耐心,做到常态化,渐进性,不具一格,讲求实效。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突破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瓶颈,为未成年人健康茁壮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环境,让他们成长为一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力军。
稿源:荆楚网
作者:欧阳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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