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东湖观点

更多

张立:归还丢失的手机,说好的酬金呢?

发布时间: 2014-07-18 09:22:05  来源: 荆楚网  作者:张立  进入电子报

  7月15日,重庆晚报报道的《12万元手机丢了》一事,昨天终于有了结果:昨天,自称捡到手机的田先生在派出所里,将手机还给了失主张先生的弟弟。对于此前张先生承诺的5000元到10000元酬金一事,张先生的弟弟表示不知情。(7月18日《重庆晚报》)
  拾金不昧向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路人田先生将他人遗失的手机主动归还给手机主人张先生的时候,事前曾表示重金酬谢的张先生却一直不肯正面回答,让“去问派出所”,这让获知此事的人们多少有些不舒服。
  虽然对于归还他人遗失物索取一定报酬,传统的道德是不提倡的,但从相关法律来看,捡拾者可以要求物主支付一定的报酬,况且本次归还手机,事前手机主人张先生已表示,将支付归还手机者5000到1万元不等的报酬。捡拾者已经归还了手机,虽然机主对归还手机的情况仍有疑虑,但手机终归是还给主人了,手机主人又岂可食言?
  拾物归还是一种诚信守义之举,无论是从法律还是从道德方面讲,都是应该积极倡导的。那体现和彰显着一种道德的自我约束和延续。重金酬谢是个人对外表达的一种观点和意思,只要他人按照相关内容归还了手机,对于手机主人已经在道德和法律上具有了一定的约束力。
  根据《合同法》,交还手机的人,可以找失主索要一定的酬劳。虽然失主觉得事情有一定的疑点,但他没有确切证据,并且对方已经做出了还手机的具体行动。简单说,失主实际做出的是一个悬赏,对不特定的人的一个要约和承诺。
  围绕着手机主人是否应该支付这高昂的酬金,对于归还者的主张,貌似有点“讹诈”的味道,但却有手机主人张先生的个人悬赏在先。既然手机已经“完璧归赵”,手机主人就应该信守兑现承诺,难道是张先生“心有不甘”的背后还是心疼那5000到1万元的重金不成?
  正如手机主人张先生所言“手机他不是丢不起”,支付他事前承诺的酬金或许对他并不是负累。而张先生却“王顾左右而言他”,“大不了香港的朋友再送他一个”,显然有点“赖账”的嫌疑。
  捡拾并归还手机的田先生并不是冲着重金而归还,当拾金不昧与信守诺言两者交锋的时候,其围绕着的都是这部手机,背后反映着不同主体对诚信这个义务最本真的遵守与否。
  田先生归还的是手机,张先生支付的不仅仅是酬金,也是一种信义,甚或是法律上的义务,以及对拾金不昧行为的支持。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立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杨虹磊)
关键词:归还;丢失;手机

湖北焦点

国内要闻

娱乐推荐

荆楚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027-88567716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027-88567711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荆楚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荆楚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鎰熻阿鎮ㄧ殑娴忚锛-鑽嗘缃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