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晚,在西安市未央区百花家园小区,参加未央区市民大舞台广场舞决赛的27支代表队1000名广场舞大妈,在决赛前宣誓:跳广场舞时要把时间控制在上午7时之后、晚间9时之前,音乐音量不超过60分贝,文明健身,让聒噪的广场舞远离居民区,还居民们一个寂静安宁的夜晚。(7月23日新华网)
广场舞的兴起,使得“中国大妈”与广大市民似乎势不两立,有你无我、有我无你。其实,“中国大妈”跳广场舞有啥错呢?一者,锻炼了身体,愉悦了身心,培养了健康情趣,还增进了与朋友间的感情;二者,也是响应国家全民健身的号召。而作为广大市民来说,想跳就跳的“中国大妈”以及广场舞发出的巨大噪音,既侵害了他们的休息权,更影响了他们的生活、工作和身体健康,由此各种摩擦不断,鸣枪的、泼水的、泼粪的、吵架的,不一而足。尽管如此,依然不能阻挡“中国大妈”的舞步。
“中国大妈”遭遇“泰囧”,是该想办法解决。于是,温州等地出台“广场舞公约”,调整跳舞时间和伴奏音量;也有人呼吁立法,规范“中国大妈”跳广场舞。然而,“中国大妈”跳广场舞只能疏、不能堵。广场舞扰民,主要属于习惯习俗方面的原因,要加以道德谴责,似乎不太合适,要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制裁,肯定有些过了。将心比心,当自己家中的老人跳广场舞也要受到诸多管束和制裁时,这在视尊老爱老敬老为传统美德的国度,作为子女的这一代人心中有何感想呢?
“中国大妈”并非那么不近人情。这不,西安不是有“中国大妈”宣誓限时降噪了吗?对此,我们理应为“广场舞大妈宣誓限时降噪”点个赞,对“中国大妈”跳广场舞给以应有的理解、包容和宽容。
中国是文明古国,中国人有浓浓的人情味。“中国大妈”和广大市民之间,没有深仇大恨,不是敌我矛盾。广场舞作为在现代城市广场发展的产物,不仅是一种文化现象,更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既反映着城市社区的文明和完善程度,又体现着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们的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指标和象征。正因如此,当“中国大妈”宣誓限时降噪时,我们应该给以热烈掌声和热情鼓励。当“中国大妈”能做到限时跳舞、控制音量时,不正是我们寻找的全民健身和广场舞的“最大公约数”吗?不正是尊老爱幼光荣传统发扬光大的最好见证吗?
稿源:荆楚网
作者:毛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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