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涞源县泥石流淹没了京源铁路王安镇段,这时一列火车开来。在附近躲雨的村民卢伟发现后,冒死朝火车奔跑,边跑边打手势。司机见状后紧急停车,避免了一场重大事故。卢伟因此丢失了21只羊。铁路方面颁给他一面锦旗,并奖励一万元。(7月28日新华网)
农夫威武!倘若没有这位敦厚的农夫,疾驰的列车撞上泥石流,不知又要发生多么惨烈的事故。面对这样的义举,社会应该表达赞赏,乘客理当心存感念,企业需要给予合理奖励。这种奖励不是可有可无、可多可少的,它应该与挽救损失的大小相适应,与社会公众的心理感受想接近。
最近几年,中国陆续发生过一些列车事故。这些事故所造成的列车、轨道损坏,造成的人员伤亡、心理创伤等,难以估量。从成本分析的角度来看,每一起事故所造成的“意外损失”,都是企业运营总成本的一部分。农夫本没有逼停列车的义务,这样做客观上帮企业规避了巨大损失。企业为此奖励施救者理所应当,只是,奖励一万元还抵不上维修一小段铁轨的费用,如此“奖励”太轻飘,无法起到奖励与示范的功效。
奖励一万元,也与公众的心理感受不符。此前发生的“新疆反劫机事件中”中,与歹徒搏斗的机组人员获得了高达数百万的巨额奖赏。都是在公共交通工具运行过程中英勇救人,农夫获奖的数额与机组人员获奖的数额相差如此悬殊,让人难以理解。都是生命,同样无价。民航与铁总虽各家有各家的考虑,但公共事件是有比较的,企业行为是具备社会示范意义的,应该尽量接近社会心理感受。否则,难免给人看人下菜、知恩寡报之嫌。
更何况,在这起事件中,农夫卢伟为了阻止事故发生,既承受了巨大的生命安全风险,又承受了直接的经济损失——为拦火车,他顾不上自家羊群,以致损失了21只羊。以市价估算,这笔损失超过三万元。救人者可以不图回报,但企业和社会不能让英雄流血流汗又流泪。一面盛赞农夫义举,一面又让他因此蒙受损失,这合理吗?
农夫卢伟的遭遇不是孤例。不久前“三名农妇拦火车救人”,竟一共只得到几百元奖励,舆论哗然。铁路方面随后又追加了奖励。铁路运营改革之后,新成立的铁总是国有企业,应该有套现代企业管理的章程、制度、措施。对见义勇为的个体、对于避免企业重大损失有功者,应该有一套更合理的奖励标准,不能太不靠谱,或者过于随意。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思辉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