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涞源县山区大雨倾盆而下,泥石流淹没了京源铁路王安镇段,这时恰巧一列火车开来。在附近躲雨的卢伟发现后,立即朝火车奔跑,边跑边打手势。司机见状后紧急停车,避免了一场重大事故 。卢伟也因此事被网友成为“ 中国好村民”。
事后,记者进一步跟踪报道发现,“好村民卢伟因救火车丢失了21只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4万元,而目前为止,除了铁路部门给予一万元的奖金和一面锦旗之外,没有任何相关单位和卢伟关心他的经济损失。
一直以来,被称为英雄的人必然是为了保卫群体利益或者他人利益做出牺牲,有经济上的,更有健康甚至生命。不少人慨叹,在中国,做好人的成本太高了。要么是突发事件中舍己为人、见义勇为,要么是在平凡中长时间默默奉献最终累死在岗位上,要么是倾其所有为了他人。总结为一点就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这种精神导向没有错,但是,如此高昂的成本让普通人对做好人产生了畏惧心理,人性中都会有自私的一面,如果一味的强求牺牲自己,难道不是对人性的扭曲?四川地震中的“范跑跑被当成了反面教材,饱受诟病,其实他只是做了一个正常人遇到险情的正常反应,并且没有造成严重恶劣的后果。由于没有尽到人们所要求的那样为师长者如父母也,因此后半生可能都会生活在舆论的阴影中。
同样的,如果一个人做了好事,被人们视为“英雄”,一旦他再提出维护自身利益的要求,就会被扣上一个假英雄的帽子。见义勇为者受伤后如果要求被救者赔偿,会被一句我没要你救噎回来,健康和生命尚如此,更何况是经济损失。一个人被奉为英雄的时候,意味着这个人等同于“圣人”,不仅不能提出经济要求,甚至个人生活作风等一起被拔高一格要求。
卢伟舍命救下了火车,不仅仅救了车上三人的命和火车上货品的安全,一旦火车脱轨冲入附近村庄,也许受伤遇难的人数会更多。于情于理,该对卢伟奖励,可是一万元够不够?谁能给我们一个答案。倘若卢伟向政府或者铁路部门要求赔偿自己的21只羊,我想今天在微博上为他点赞的网友,或许立刻会变成谩骂他的愤青。在急需正能量的今天,我想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去点赞,送锦旗,我们需要的是制度,如奖励机制,确保在普遍意义上的英雄能够被嘉奖,而非个案个例行为。同时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英雄的个人利益。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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