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美国一名网络研究人员日前声称苹果手机操作系统存在的安全“后门”,可直接提取用户的私人数据,消息传出后引起广泛关注和争议。对此,苹果公司则回应称,数据不会未经用户许可进行传输。而有专家表示,虽然目前没有证据显示苹果手机操作系统的“后门”有间谍功能,但是苹果公司收集的信息显然超过了他们的需要,可能将被情报机构利用来侵犯知情权隐私权,建议公职人员禁用。(7月29日 人民网)
事实上,尽管苹果公司强调称“其从未与任何国家的任何政府机构就任何产品或服务建立过所谓的‘后门’”。但是公众从去年的“棱镜门”事件中早已学了乖,恐怕是不会再吃这一套托词的。而在苹果公司的回应中,既没有谈到为什么要获取用户信息,也没有承认是否经过用户许可,更没有说明获取之后的用途是什么。毫无疑问,在这三个条件都没有满足的情况下,只要是在单方面的获取用户信息的行为,就已经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
众所周知,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它是人的基本人权之一。其中就包含了个人通讯秘密权,即权利主体有权对个人信件、电报、电话、传真及谈论的内容加以保密,禁止他人非法窃听或窃取。因此,在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任何机构或个人获取他人隐私信息的行为都是违法的。显然,苹果公司的获取部分数据用于售后的辩护站不住脚。
笔者认为,个人隐私不但应得到尊重,还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建议世界各国要积极借此契机,将对个人通讯信息隐私保护纳入立法与执法的议程之中。尤其是我国,应尽快修订民法和刑法中关于个人信息安全的部分条款,使其更加具体化和更具执行性,为打击那些肆意侵害个人隐私的行为提供依据,为公民放心享受信息时代的快乐保驾护航。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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