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某县在实行中央新的公车改革和车补规定后,公车改革为该县节省了1千万元,但是却要支付购车补贴4000万元。据了解,该县一般公务车辆加起来也就100来辆,按照中央车改意见,即便全部取消这100来辆公车,一年可以减少上千万元的财政支出(包括司机工资、车辆维修等费用),但同时得拿出近4000万元给全县7000多名公务员及按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发放车补。
消息一出,引来各方咂舌不止。有网友说如此车改,不如不改。也有网友觉得不能因为个别的特殊情况而否定整个公车改革,整体来讲公车改革对降低政府“三公”经费是有明显效果的。还有自称是机关工作人员的网友说道,每月500元的车补,完全不够自己下乡工作业务的开展,这样会给今后的工作带来很大的障碍。
当前,公车改革全面启动,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司局级每月补贴1300元、处级80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在中央车改意见出台前,其实全国已有多地实行了公车改革,其中车补都大大高于“5813”标准。比如,广东珠海2013年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正处领导职务3500元,非领导职务3200元;副处领导职务3000元,非领导职务2400元;正科2200元,副科1800元,副科以下800元。
我们国家地域广阔,各个地方的经济发展、地理环境等因素也大有不同,中央车改《意见》出台后,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几家欢乐几家愁。有的地方机关作人员开始犯愁了,车改十年的广东珠三角某市正科级公务员姜治国表示了他的无奈,作为科长的他目前车补是2400元,如果按照新标准发放,一下子要调低到500元左右,落差确实很大。蒋某表示,按照当地的经济水平,500元根本下不了几次基层。而也有些地方的机关工作人员就觉得无所谓,反正平时工作业务下基层的时间就少,也没“享受”几次“公车待遇”,这下还多出几百块车补,也不无是一件好事。
面对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我们有关部门的决策者是不是该重新思考下,如此“一刀切”的车补是不是真的可行,会不会造成新的腐败盲区和新的不平衡,是不是该认认真真的从长计议?
稿源:荆楚网
作者:卢海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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