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从义:“原则上同意”不应成强拆借口
发布时间:
2014-08-11 15:06:16 来源:
荆楚网 作者:
黄从义 进入电子报
北京长安街、东三环附近,本是北京最繁华的地方之一。可是,对驻扎在这一带的报刊亭主来说,7月31日的遭遇,把这里变成了伤心之地。一夜之间,北京朝阳区的一些报刊亭主变成了无业人员。他们的报刊亭在7月31日深夜遭遇“强拆”,以至于很多市民在第二天早晨诧异地发现,想买份报纸,都找不到地方了。(中国网8月11日)
又一起“强拆”见于报端,类似“强拆”在某些地方依然存在,无独有偶,8月1日,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八家子村征地拆迁过程中发生了一起惨案。执法大队与村民发生冲突,龙潭区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邵罡在冲突中身亡,悲剧仍然还在不断的上演。
“强拆”是否与文明古都极不相称,更与我们推进依法治国背道而驰。北京朝阳区相关负责人所说的是移改而非“拆迁”,那么为什么一夜之间72座报刊亭都会不见了呢?部分摊主称未经协商。是否是依法进行“拆迁”,直得商确,有待我们进一步考究。
报刊亭的设立,确实能给读者们带来方便,但是设立之初有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城市的改造规划应该有长远的设想,不可否认个别领导上来搞政绩工程,还存在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的不作为行为。报亭是否违建,这些我们目前还不得而知,如果是违法建筑,那么政府应当依法通知业主或者相关单位自行拆除,对不依法拆除的可以依法实施强行拆除。如果是合法建筑,那么是否就是所谓的“强拆”呢?
当然,在某些地方确实存在一些所谓的“困难户”,以各种理由要求政府和相关部门给予不合理的高额拆迁补偿,这样就形成了政府、相关单位、和业主们形成了“对峙”。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是阻碍我们社会进步的主要方面,仍然需要不断探索,改进与时代不相称的法律法规,推进法制建设,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落实监督制度,改进不作为的工作作风,严惩知法犯法人员。
笔者认为,绝对不排除有些地方存在类似“强拆”的事件。给社会带来不和谐的声音,阻碍法制建设的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仍然有待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观念,共同推进依法治国。每当发生这样的事件的时候,几乎没有人敢站出来承担责任,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不作为、不敢作为的问题,直得我们深思。
稿源:荆楚网
作者:黄从义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沈素芬)
关键词:报亭;强拆
荆楚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027-88567716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027-88567711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荆楚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荆楚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