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底,北京街头的报刊亭摊主在中午接到口头通知,深夜里报刊亭即被吊车拆除,8月初,河南新郑一对夫妇在睡梦中被人撬开家门带走至墓地,回到家时已成废墟。这两起事件中触目惊心的一幕都发生在深夜里。
在北京有关部门的回应中,将此次事件概括为“改、移,不是拆”。摊主拒拆,相关人员直至将摊主压倒在地,僵持一段时间之后,作为一种文化符号的报刊亭,恰恰是用这种“不文化”的方式被拆除。河南夫妇在深夜被擅自闯入私宅的不明人员带走,还被威胁“活埋”,两起事件呈现的更多是暴力与冲突,面对吊车和挖土机,个体无力反抗,但是我们的管理者是不是更应该柔性执法呢?
在这两起事件中,被拆迁民众并不是完全法盲,相反,他们熟谙有关规定,在程序上和实质上也都属于合理诉求。报刊亭摊主强调自己的报刊亭有合法经营许可证,并且在北京新出台的报刊规范里面,无论是占地面积还是售卖商品都符合规定,反倒是仅仅一个口头通知,并未出示任何文件即被拆除。而在新郑被强拆住户看来,他们的拆迁费和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赔偿条件差太多。在一个强调依法治国的当下,任何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被追究,普通民众合理合法表达诉求,作为执法者更是要懂法、守法。历史学家霍布斯鲍姆在阐释权力不受制约时引述“快跑,祖国来了”,当管理者不按照法律章程办事,可以随意拆除报亭和民宅,那么靠法律和规程建构起来的制度牢笼还会正常发挥作用吗?
报刊亭被拆除时,“亭主如果敢反抗,就被拘留了”,同样地,在陌生人进入拆迁住户房间时,喊着:“叫你和政府作对!”政府和民众在这两起事件中,被描述成两个相斥的对立面,在拆迁的过程中,可能存在着某些具体而微的利益纠葛,但是,政府管理部门、民众个人以及报刊零售公司之间应该本着一种协商解决问题的精神,政府管理部门为人民服务,民众个人诉求合法合理,公司在两者之间寻找利益平衡,三者并非一种零和博弈。
今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将聚焦于“依法治国”,并且习总书记在最近的一次大会上强调:依法治国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我们期待这次大会后,法治成为中国社会的主题词,让拆除、拆迁躲过“深夜”,在“阳光”下进行。
稿源:荆楚网
作者:赵小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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