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东湖观点

更多

沈素芬:“拆迁赔偿法”真该出台了

发布时间: 2014-08-12 17:58:47  来源: 荆楚网  作者:沈素芬  进入电子报

  8月8日凌晨,河南新郑市龙湖镇107公路旁的张红伟家,被十几个不明来历的人撬门而入。睡梦中的张红伟和妻子被强行拖入一辆轿车,拉到附近一处公墓。二人在墓地被困4小时,回家时,房屋已成废墟。(8月12日《新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早有明文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但是,规定到现实中还是成了一纸空文。笔者在想,是否物权法在肯定居民物权受保护的同时时,还明确侵犯者应担负多大的赔偿金额、受到怎样的惩罚,河南新郑村民张红伟家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近些年,随着城乡一体化的推行,强拆事件频频成为社会热点。被拆一方中被火烧死、被铲车碾死、被活埋、被打死的事件时常见诸报端:2010年5月,淮安一户人家的两位老人在大白天被一群人强行拖到室外,自家190平方米左右的3层楼房随即被强拆,最后却得到一句“拆错了”的回复;2012年,河南郑州市二七区五里堡81岁老人王刘氏因不堪强拆压力自焚;2013年10月,因婆婆为拆迁对象,湖南长沙市天心区的小学教师谭双喜收到区教育局通知,将其调往拆迁指挥部工作,直至婆婆签订拆迁协议。用行政命令逼迫公职人员利用亲情人伦攻下家族中的“钉子户”,这种成效显著的手段可谓费尽心机。
  在所有的强拆事件中,拆迁方无一例外都是地方政府。为何政府敢于强拆?原因不外乎两点:一是政府可以打着服务公众、搞建设的幌子,堂而皇之向居民“收回国家的土地”。居民如若不顺从,政府可以以“为公”为由,动用武力解决;二是,就算侵犯了居民的物权,居民在索要赔偿时,也找不到实实在在的负责人,这样就加大了维权成本。
  此次河南新郑强拆事件还有一个特别的地方,那就是当事人张红伟认为政府给予的赔偿标准过低,拒绝拆迁。不按国家正常标准支付拆迁赔偿,也成为各地政府“开源节流”的一张好牌。然而,也因为这张牌,导致了诸多悲剧发生。
  强拆事件发生太多,笔者已无力吐槽。很显然,吐槽对解决问题没有任何助益。拆迁盛行的当下,落实一部“拆迁赔偿法律”,对于动迁一方的行为和补偿进行明确规定,对被拆迁一方的权益和责任进行实实在在的限定,恐怕是和谐拆迁工程、杜绝强拆悲剧事件的根本办法了。
  稿源:荆楚网
  作者:沈素芬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杨虹磊)
关键词:拆迁;赔偿法

湖北焦点

国内要闻

娱乐推荐

荆楚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027-88567716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027-88567711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荆楚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荆楚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鎰熻阿鎮ㄧ殑娴忚锛-鑽嗘缃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