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晚,北京警方在朝阳区将涉嫌吸食毒品的演员高虎等4人查获,高虎在被抓获现场承认随身包中携带了冰毒并对吸食大麻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4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高虎系近期继导演张元、编剧宁财神、演员张默后又一位因吸毒被抓的演艺界“明星”。(8月13日新京报)
演员吸毒的新闻,公众不再陌生,听多了也就逐渐“淡定”。不管是宁财神、张默还是高虎,其所作所也给大众揭开了一个盖。然而,除了看热闹之外,更加值得人们反思的是,公众人物的公共道德水准到了该提高的时候,理应且行且珍惜爱惜自己的“羽毛”。
公众人物与普通大众不同,在公共领域享有很高的知名度,甚至有娱乐明星是青少年的偶像,成为社会某些群体所追求的文化符号。所以公众人物的言行举止在很短的时间内,能对大众施加重要的影响。因此,作为公众人物的明星,其言行不但要合法,同时也要符合社会道德规范,成为社会道德的楷模和榜样。
从本质上来看,公众人物在公共空间这个场域内发挥着作用。公众人物作为有特殊才华的群体,获得了在公共空间内不同常人的话语权,这也算是名人的“待遇”。同时,也意味着他们不成文地接受了权利和义务相互让渡。换言之,他们被允许在公共空间中“表达自我”,但也必须接受社会对他们的约束,公众人物在道德上没有“豁免权”。
公众人物该如何做?正如德国哲学家康德所言:“道德责任以自觉自愿地承担为最高境界。”当下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多元思想和各种诱惑层出不穷花样翻新。培养自身的良好人格,将自己的私生活能够经得起道德的监督,才是公众人物的最佳选择。当然,从现实做法来看,守住洁身自好的“第一条防线”,才能做到真正的“慎独”。
社会也应更有所作为,不妨为公众人物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借助法律的力量厘清公众人物的社会责任的边界。当然,法律不能穷尽所有可能,只能“粗线条”的规定原则。除此之外,还应该运用社会道德共识,“补齐”公众人物的监管,让公众人物的角色更加明确,也让其明白角色扮演并不易。不可能让公众人物,享受公众人物的待遇,却不顾社会责任,绝不允许“脚踏两只船”的现象发生。
社会道德的建立,离不开每一个公民的个体力量,当然社会公众人物也不能“例外”,公众人物也需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自律要求,社会也不能缺位,需营造更好地监督环节。如此,公众人物有所约束,更不会频频出事。对于社会,对于其本人,善莫大焉。
稿源:荆楚网
作者: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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