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梁子湖区物价局连续5个月未发薪一事引起鄂州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昨日,梁子湖区政府就此事作出专门部署,公开承诺年内将逐步补齐拖欠的员工工资,并解决4名在职人员的编制问题。(8月22日《楚天时报》)
如果不是这条新闻,恐怕很多人都不知道,物价局竟靠“自收自支”过日子。报道中称,“梁子湖区物价局自1989年成立至今,职工工资及办公经费多靠自筹,其中以罚没收入为主”。政府机关竟然靠罚没款过日子,当然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价格部门不遵守价格标准乱罚款”的现象了。试想,罚款越多,可支配的钱就越多,职工的工资和奖金就越高,于是就发生了价格管理人员不去好好引导企业如何遵纪守法,严格执行价格标准,而是“巴不得企业不按价格标准执行”,从而找到处罚的借口,收取罚款的情况。甚至有可能还会故意支持和怂恿企业不按价格标准执行,只要让企业交纳一定的罚款,从而“双双获利”的情况,使价格监管成了价格部门获利的工具。
由于罚没收入锐减,这个物价局如今靠罚没款已经发不出工资了,不可能再巧立名目乱支出了。说明当地企业已经不再好糊弄了,他们已经严格地按照国家的法规办事,严格遵守有关价格标准。使物价部门无机可乘,抓不到什么可罚款的把柄了,已经无油水可捞了。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好现象。
另外,说明这个物价局人浮于事,到该清理的时候了。当时物价局向每个科室下达了罚款指标,为了扩大收税面,多收罚款,完成创收任务,各科室聘用了一批临时人员。随着价格监控走向现代化、电子化、自动化,现在这些人员已经无用武之地,只有把他们淘汰掉,才能减轻物价局的负担,也让企业减少骚扰,也使物价管理走上健康的轨道。这无论对于物价局本身还是对于企业来说,都是一个好事。
这个物价局如今靠罚没款已经发不出工资了,还有一个好处是让区政府认识到了物价局“自收自支”带来的危害,并采取了解决问题的相应措施。区政府针对物价局向科室下达罚款目标,创收靠罚款一事,责令其进一步规范物价执法行为,建立规范化的收支体系,严格杜绝罚款养人行为。对于物价局正常运转经费开支,区政府同意将逐月发放。
由此看来,这个物价局靠罚没款发不出工资是一件大好事,可以更好地规范价格监管行为,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也可以解决人浮于事、乱罚款、乱收费等行为,也提醒各地,让政府部门“自收自支”靠罚没款来维持生机,这条路是走不通的。
稿源:荆楚网
作者:胡建兵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