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东湖观点

更多

曹晶:谁导演了“放赖归山”这出“戏”?

发布时间: 2014-09-02 15:57:11  来源: 荆楚网  作者:曹晶  进入电子报
  有媒体曝光江苏沭阳县法院执行局法官在将一名“老赖”送拘留所途中,接到领导电话干预后放人。当事王姓法官对债权人解释称,“这个人当时已经快被我送到拘留所了,我接到了电话。”事件一经曝光,迅速引起关注,形成网络热点。(9月1日南方都市报)
  从古到今无论怎样更新换代都会有“老赖”的存在,“老赖”并非街头无赖,“老赖”顾名思义就是在生活或是商业往来中与人达成债务协议并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是出于某种原因就是迟迟不履行协议进行债务偿还,而且更有“赖中之王”与法作对者,并以恶劣无赖的行为“赖到底”,这就是让债主气到头痛恨到牙痛的“老赖”。
  在江苏沭阳县就发生了一起“来电放赖”的事件,8月15日,江苏沭阳县法院执行局法官在把“老赖”送到拘留所的路上接到领导打来的电话让其放人,这突如其来的电话让本是执行任务的法官犯了难,权衡之下不得不放人,那么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为什么“领导”会来电呢?
  这是一起普通的债务纠纷,经沭阳县法院审理后去年底达成调解,法院民事调解书显示,被告人李某欠原告汪先生肥料款437610元,李某承诺从2014年1月25日至2015年6月30日,分四期还清43。7万元,余款610元原告予以放弃。双方约定,若任一期付款未按约定期限履行,则视为李某未履行的款项全部到期,需承担违约金5万元。但李某失约很多次,直至6月25日,沭阳县法院将李某列为失信执行人。因此沭阳县法院法官已失信为由准备将这位“老赖”送到拘留所结果发生“来电放人”的事儿,法院随后解释称李某暂时不符合司法拘留条件,所以放人的。那么这实事“放赖归山”真的符合司法程序吗?那么作为司法部门走对待此案件应该如何让去办理应该走哪些程序都是了如指掌的吧?为何在法官在执法过程中会突然进行的“干预”,那么导致“老赖”被放走的电话背后,是否存在不正当的权力干预呢?是否真的如当时执法的法官说的不是你想象那样权钱交易呢?
  笔者认为对于司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是否遭遇干涉是今后司法案件审理将要存在的重大问题,如果是有外力来干涉那么司法将如何做到公平公正,如何让公众信服呢?“老赖”虽赖但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如果没有公正的法制制约社会的平衡管制将如何进行?
  稿源:荆楚网
  作者:曹晶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沈素芬)
关键词:老赖;债权人

湖北焦点

国内要闻

娱乐推荐

荆楚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027-88567716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027-88567711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荆楚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荆楚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鎰熻阿鎮ㄧ殑娴忚锛-鑽嗘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