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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东月:“蝇贪”猛于虎,打击需出重拳

发布时间: 2014-09-03 10:55:53  来源: 荆楚网  作者:南东月  进入电子报

  基层环保部门执法者,3000元、5000元的红包随手就收,甚至彼此之间互不避讳帮忙代收转交;基层查违部门执法者,票子、房子、金子,样样都敢收,还不少收……手握实权的基层执法人员,官虽不大,但却有着足以扼住企业咽喉的权力,并借此吃拿卡要。而更为严重的是,这类“蝇贪”问题带有群体性。(9月3日《经济参考报》)
  自十八大以来,我党对贪污腐败的打击力度空前加大,“苍蝇”“老虎”频频落马。但是,舆论的关注点往往更多地落在落马的高官上,对于打老虎的壮举拍手称快,而对于拍“苍蝇”的关注没那么多。让我们回顾振聋发聩的高层声音: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于基层执法人员滥用“微权力”的行为,我们要高举红牌,加大打击力度,扭转“蝇贪”的“不正之风”。
  关注基层公务员在滥用职权谋私现象,我们不难发现几个问题:
  首先,“收你钱财,给你关照”成了基层执法者与企业之间一种心照不宣的“潜规则”。而在这种“潜规则”下,制度、法规形如废纸。在传统节日,送礼的送得理直气壮,收礼的收得心安理得。这是一种利益的互换,是一种细水长流的腐败。可见,基层腐败已经成为沉珂固病,逍遥在制度的笼子之外。所以,基层反腐,打击“蝇贪”也是一场攻坚战和持久战。
  其次,“蝇贪”具有隐蔽性和群体性。“收人钱财,替人消灾”是不少基层公务员贪污腐败的真实写照。蝇贪者收了企业的钱之后,对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作为;或者滥用职权用尽各种办法“关照”行贿企业——乱作为。基层工作人员看似小的职权,成了作用不小的隐形权力。但是,由于“蝇贪”者每次吃拿卡要所获得的“好处”较少,次数较多,监管较困难,这也就为打击基层贪污提高了难度。同时,由于贪污在某些基层执法机构部门具有群体性,这也使得打击“蝇贪”难上加难。
  “蝇贪”猛于虎。诚然,“苍蝇”不像“老虎”一样贪的多,贪的巨,但是,基层公职人员是与百姓接触最多的人,他们代表的是党和国家的形象,所以,这种积少成多、细水长流的腐败是危害巨大的。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打击“蝇贪”,需出重拳:需要建立健全反腐机制,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需要加强基层公务员的廉政文化建设,切实让廉政文化发挥“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功能和效力。
  对于贪污腐败的态度,是检验社会风尚、个体良知的试金石。我们期待“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我们更期待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能意识到:“贪如火,不遏则自焚;欲如水,不遏则自溺”,能做到心中常系国家百姓,心中常怀畏惧之情。
  稿源:荆楚网
  作者:南东月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刘文颖)
关键词:蝇贪;基层;微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