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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明胜:“蝇贪”成群,缘于“微权力”失控

发布时间: 2014-09-04 08:52:23  来源: 荆楚网  作者:姚明胜  进入电子报

  记者近期调查发现,不仅环保系统,很多领域的基层公务员,由于手握执法权,虽然级别低,但却成为违法违规者重点巴结的对象。“收你钱财,给你关照”成了基层执法者与企业之间一种心照不宣的“潜规则”。而在这种“潜规则”下,制度、法规形如废纸。(9月3日《经济参考报》)
  2014年上半年,深圳检察机关查处的9名环保部门基层公务员,无一例外都存在过年过节大肆收受辖区内企业红包礼品的情况,“少则价值一两千,多则上万元。”由此揭开了“微权力”寻租泛滥成灾的盖子。而事实上,基层执法人员“吃拿卡要”的现象,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群体性。
  究其原因,首先,基层执法人员官微权重。基层执法人员往往各管一片,把持一方,整天与商户、企业打交道。虽然权力看上去不大,却实实在在在管事。只要管事或长期管事,权力就容易膨胀,权力就会被无限放大。也可以说,对上级执法机关来说,基层执法人员权力小,而对商户、企业来说,基层执法人员就是“老爷”。哪个商户、企业也不不得罪基层执法人员,更不敢得罪基层执法人员。长期以住,“大老爷”就成了“坐地虎”。
  其次,基层执法的权力“弹性大”。基层执法分布广,人员构成复杂,又往往是“一个人的战斗”,罚与不罚就是“一句话”的事。也可以说,基层执法人员想让那个商户、企业死,就必死无疑。因此,辖区内的商户、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不得不想方设法得到基层执法人员的“帮助”和“支持”。一来二往,对商户、企业存在的问题,基层执法人员往往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待到问题成堆,不得不采取“统一行为”时,层执法人员要么通风报信,要么将责任推给上级——“兄弟,不能怪我,上级检查,我也没有办法”。长期以往,“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才导致了基层执法人员的贪得无厌。
  第三,缺少对基层执法权力的监管。一是上级领导离得远,难管;执法点多线长,又管不好,从而养成了基层执法人员唯我独尊、自高自大的“形象”;二是群众不想管,即使想管,也管不了。如,张三开了个饭店,客人将车辆停放在人行道上或马路上,因影响到市民出行,群众意见很大。但是,一般的群众都不会去管,即使有人“多事”举报,最终也都是不了了之。三是基层执法无“标准”,执不执法就是就看执法者的“心情”。如上例,对停放有人行道上或马路上的车辆,城管或交警可以管也可以不管。如果“意思意思”就会没人管没人问,反之就会天天来管,直“管”到客人不敢来吃饭。四是缺少追责机制。一个地方卖淫嫖娼泛滥,或交通秩序比较乱、或商户占路经营多、或露天烧烤屡禁不止、或企业非法排污、或安全事故频发,说明这一地方的执法者不作为,甚至乱作为,本当追究其失职渎职责任。而令人遗憾的是,往往是不出现问题,或不出大问题,很少有人过问,直到有一天泛滥成灾,再进行统一集中整治,而用不了多长一切又都回到了原点,而形成恶性循环。
  所以说,不要小瞧了基层执法人员,更不要小瞧了官小权微。从某种意义上讲,“微权力”比“大权力”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更大,造成的影响更坏。因此,在人们普遍关心打大老虎的情况下,可不能忘了拍身边普遍存在的“蝇贪”。
  如,给“微权力”带上“紧箍咒”,将基层执法列入监督和考核。完善“制法—执法—监法”机制,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制约链”。要加大人大、政协的监督力度,更要发动群众的力量,对不作为现象进行举报;再如,对不作为乱作为者动用“金箍棒”,对问题成堆,泛滥成灾的地方,在统一进行整治时,还要追究执法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
  也就是说,只有“打虎拍蝇”中,加强对“微权力”的监督约束,杜绝基层“微权力”寻租,才能让基层群众真正感受到反腐带来的清新之风,净化社会风气。也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既拍“蝇贪”,又能防止新的“蝇贪”产生。否则,小苍蝇迟早会被养成大老虎。
  稿源:荆楚网
  作者:姚明胜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何青)
关键词:潜规则;蝇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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