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女子郭宏侠发微博举报沈阳市主要领导,被警方以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行政拘留十日。近日,郭宏侠通过微博上传自己的相关行政处罚文书后,引发关注。(9月4日《新京报》)
郭宏侠举报的内容是,市主要领导利用职权,设置沈阳市人民政府驻京办维稳工作组这个非法单位,滥用职权指派公安警力截访,出具虚假情况说明强行拘留,伪造拘留证等,而传唤证和解除拘留证明书则显示,郭宏侠被行政拘留的原因,是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是否“虚构事实”,应该由调查组或者调查机构说了算,而不能由当地警方说了算。如果在公开透明的基础上做了调查,郭宏侠确实说了假话,那么,行政拘留还说得过去,但是如果压根就没有调查或者调查只是走走过场,那么,当地警方就有“先入为主”、敷衍了事不负责任的嫌疑。
据郭宏侠透露,她父亲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进入司法程序后出现矛盾引起进京上访,有多次被拘经历。这一点是否属实?如果属实,就说明并非“虚构事实”。
从另一个角度说,公民有检举政府行政人员的权利与义务,关乎公民自身权利被侵犯的问题,更应该进行举报。对于举报,社会与政府应尽量采取宽容的态度,而不是动辄就给他们扣上“扰乱社会秩序”的帽子,这是畅通言路、保持舆论监督所应该具有的外部环境。
此外,如果市主要领导没有设立驻京办,没有截访等等,郭宏侠的举报完全是搞个人攻击,那么,也应该由被侵害者个人出头,以“诽谤、中伤”为名,提起诉讼,而不是由国家机关的公安部门出面,对公民采取强制措施。
稿源:荆楚网
作者:曲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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