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打虎灭蝇”,腐败分子纷纷落网,效果显着。然而,欢欣鼓舞之时,人们却发现,一些执行者在借反腐之名拿掉老百姓应有的职工福利。一些单位中秋节的二斤简装月饼没了,甚至妇女节女职工的体检也没了。还有群众反映,因为单位领导干部要节俭过春节,基层职工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年终福利,也被“名正言顺”地不发了。这绝不是中央反腐倡廉的本意。(9月8日《人民日报》)
中秋佳节刚过,各地“喜报”频传,今年中秋佳节期间“节日腐败”现象骤减,呈现了风清气正的一面。看到此类消息笔者自然和其他人一样感到欣慰,中央的八项规定确实收到了良好的实际效果。然而,很多普通职工在佳节期间缺没有像往年那样收到单位的“慰问”和“祝福”,内心或多或少有种被“冷落”的感觉,但大家其实也清楚这恐怕是领导为“避嫌”,所以才牺牲了人情,使得正常职工福利成了“惊弓之鸟”。
笔者看来,逢年过节,亲朋之间相互吃请、礼物相赠总是免不了的,这是人之常情。作为单位领导,在节日期间发点福利,对自己的职工表示慰问和关心,只要把握好度,其实也不为过,恰恰这是一种激励职工工作热情的“领导艺术”。我们常说:“礼物不在于贵贱,在乎的是那份心意”,但现如今,表示心意的正常福利却被“上纲上线”等同于了腐败和奢侈浪费。这样以来大多领导肯定不敢触及“红线”,过节也就改为了“口头”慰问,还让职工要理解,这是“规定”。试问,给职工发放一、两斤的散装月饼怎么就腐败了?怎么就浪费了?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取消的虽然是廉价的节日慰问品,实际上着实打击了大家的归属感和积极性,这样“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做法似乎有点得不偿失。
既然这样的问题摆了出来,我们就不得不思考,怎样才能更好的把腐败和正常福利区分开来?我们的政府应该明确规定在什么样的节日里可以给职工发放福利表示慰问,为防止滋生“节日腐败”,咱们就把发放福利的标准明确下来,超出标准才算犯错。这样做,不仅能体现人情味,也可避免“念歪经”的情况发生,何乐而不为呢?
稿源:荆楚网
作者:贾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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