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嗖、抠搜的、死德性……要你们这帮废物,你们咋那么没人性呢?”据当地电视台报道,因教师节当天未收到礼物,哈尔滨依兰县高级中学高二十七班班主任冯群超,在课堂上训了自己班学生整整一堂课。在网上已披露的录音中,这位教师当时满嘴脏话。哈尔滨市教育局局长秦德亮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已对这名班主任进行处理:停止教学工作并撤销班主任职务;已收学生礼金全数退回;行政记大过处分。(9月14日《新京报》)
未收到礼物就课堂飙脏话,如此老师还留着干啥?在“周一拍苍蝇,周末打老虎”已成规律的当下,公开索礼显然属于“苍蝇”之举,严重违反师德要求;未收到礼物就整个课堂飙脏话,已经与一个市井泼皮无赖并无二致,完全没有半点师道尊严的影子,甚至可以划入道德极其败坏之列。对于这么一个没有师德和道德的人,哪还适宜在教师岗位上继续呆着?哈尔滨市教育局局长通报的处理结果,实在是轻描淡写甚至有点护短了?
2013年9月3日,教育部在广泛调研基础上制定《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并向社会公布。《意见》推出师德建设七大措施,明确师德缺失“一票否决”。然而,哈尔滨市教育局局长通报的处理结果,能叫“一票否决”吗?这名班主任都不开除,要让师德缺失到何种程度?
2014年1月11日,教育部出台《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办法》指出,本办法所称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这名班主任不仅公开索要财物,而且未收到财物就大骂学生整整一堂课,显然具备开除的条件,理应立即作出开除处理。
《办法》还规定:给予教师开除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然而,对于这名班主任,学校并没有提出开除建议,教育主管部门作出的相关处理决定实在令人难以信服。
学校和教育部门的做法让人失望,一些家长和学生的做法也确实欠妥。报道称,在这名班主任大骂一堂课之后同学们合计,决定现场集资给“都发火发成这样了”的老师送礼。该班一位学生家长在接受当地电视台采访时讲述,班上同学三块五块最终凑了四百元左右,外加班费两百多元,一共六百多元给班主任买了礼物……这不是默认和屈服吗?这不是支持和怂恿吗?
教师索礼,理应“零容忍”;违反师德,理应“一票否决”;道德极其败坏的教师,理应驱除出教师队伍。唯有如此,才能刹住节日送礼歪风,才能还原教师太阳底下最光辉职业的本色,才能让教师在全社会发挥为人师表的作用!
稿源:荆楚网
作者:毛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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