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份,中央第二巡视组针对北京市进行巡视后反馈,发现北京“小官巨腐”问题严重;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不够到位。朝阳区孙河乡原党委书记纪海义也并非是该乡“小官巨腐”第一人,9000万涉案额度也非最高。2012年,朝阳区孙河乡原康营村委会委员梁达被指控,其2009年间伙同北京市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经理马涛,使用虚假的评估报告数据,骗取政府拆迁补偿款等款项高达1.89亿余元。(9月20日中新网)
近些年来,“小官巨腐”现象时常被媒体曝光,打破了世人眼中只有高官才可以巨腐的观念。可以看出,腐败现象已经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不仅表现在腐败分子分布的地方,几乎遍及了从上到下的党政机关内部,难有所谓的“真空地带”。而且在腐败的程度上与官职大小并不直接联系,不仅高官可以巨腐,连村干部这样的非正式公务员也可以办到。这些现象极大的伤害了政府形象,在社会中造成的负面影响不容小视。
小官之所以能成就巨腐,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一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对农村的扶持力度越来越大,而很多时候是以资金的形式进行补贴,而这些钱的使用需要经过村官之手,从中被侵吞也就变得可能。二是城镇开发,新农村建设等等,涉及到征地拆迁问题较多,而这些项目中的大量资金也成了被虎视眈眈的“唐僧肉”。三是监督机制的不完善,村官不同于公务员,政策缺少这方面的监管,加上政务公开的不透明,使得基层群众无法监督。这些原因的存在,成就了不少巨腐村官的诞生。
所以,一方面要加大对沙农财政项目资金的监管。这部分资金数额大,具体有多少,群众无从知晓,也就不会发生村民举报的可能。因此,对于这一部分资金,主要应靠监督机制来保证足额的用在涉农项目中,杜绝其中的腐败。督促村委常晒财政账,加大公开透明力度。同时,纪律部门也应定期、不定期的对村委资金的运用进行监管,堵住制度的漏洞,减少腐败的发生,避免资金出现“跑冒滴漏”现象。
同时鼓励广大村民对村官司腐败形为进行信访举报。村干部腐败的另一条办法就是通过一些非法途径对村民进行违规收费。从曝光的一些村官腐败案例来看,动辄就达数十万,给当事村民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和心理伤害。对于这类情况,就应加强对国家政策法规的宣传,提高村民维权的意识,对于村官违规收钱的行为进行举报。
稿源:荆楚网
作者:赵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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