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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评声:干部打老师,跑偏的权力带来出格的暴力

发布时间: 2014-09-24 09:33:23  来源: 荆楚网  作者:任评声  进入电子报

  近日,“应城国税干部因为女儿与其老师发生口角,为替女儿出头,殴打应城一中教师”在网络上疯传。今日,湖北省国税局办公室回应称,“应城国税干部陈某殴打应城一中教师”确有其事,应城市国税局已对陈某进行停职处理,陈某将承担许老师的全部医疗费用。(9月23日荆楚网)
  都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现代社会老师学生之间那种亦师亦父的羁绊或许不再常见,但尊师重道,尊敬“传道授业解惑”的师长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向来都受到全社会的推崇。一位国税局干部,在外人看来也是有知识、讲道理、有素质,并且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士,何以却像那些流氓无赖一般,只是因为老师对子女训斥了几句就把老师打的头破血流?如此为人父母,又怎能为子女做好表率?
  都说“舐犊情深”,爱护子女是人之常情,但也切莫忘了“爱之深责之切”。上课睡觉本就违反课堂纪律,可到了这位国税局干部这儿却成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小事儿,老师不能更不该借此训斥孩子。面对孩子师长都如此嚣张跋扈,毫无素质可言,那面对前来办事的纳税人,笔者真不敢想象这位干部到底会是个什么嘴脸!
  归根结底,陈某敢于动手依仗的就是自己国家公务员的身份,依仗的就是自认为高人一等的“社会地位”。对国家干部而言,一旦权力观跑偏,对自身认知和定位必然产生扭曲。近段时间频频爆发的官员“打人”新闻中,施暴官员无一不是有“我是干部,我是官,那么我认为比我级别低的都应该奉承我和我的家人,不能有任何让我没面子的行为和言语”的错误观念。而在这种错觉的引导下,因为恼羞成怒做出种种出格的暴力行为也就不足为奇。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不但涉嫌违法犯罪,影响社会治安,同时施暴者身为公务人员却知法犯法,更将严重败坏社会风气,损坏政府公众形象。当地国税局虽然已对这名干部进行停职处理,但这一处理绝不是这起暴力行为的最终结果。要杜绝官员殴打他人事件的再次发生,关键还是给干部们泼泼冷水,醒醒头脑,认清自己的职能职责和社会定位,同时对惯用暴力解决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严惩。
  稿源:荆楚网
  作者:任评声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徐芳)
关键词:应城;打老师;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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