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从适当降低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进入门槛、扩宽基层公务员来源渠道、保持基层公务员稳定、加强基层公务员考录工作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旨在缓解我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公务员岗位招不来人,招来后又很快流失的问题。(9月25日 人民网)
公考,简单来说就是公务员系统及事业编制系统各类选拔录用考试。自2005年起至今,虽说公考热在小范围内有所波动,但总体上还是就业热门行业。既然“热”,为啥中组部还要降低门槛,拓宽准入面呢?这是由于,公考热主要出现在一些经济发达、条件好的地区,而处在内地偏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的一些工作岗位则被淹没在“公考热”的光环之下。长期以来,这些地区“招不到人”、“留不住人”的现象十分普遍。有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21个省区市“四级联考”,全国乡镇职位的空缺率达到26.33%,也就是说,每4个职位,就缺1个人。
为了打破艰苦边远地区招录公务员困难,聚集优秀人才队伍的吸引力较弱的尴尬局面,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降低六大门槛,对于条件相对艰苦的边远基层地区来说,如同干涸的河流逐步得到缓解。但是,要保证水源充沛不再荒芜、水质优良没有污染,就必须谨防因“门槛降低”而导致的部分人“曲线救国”现象的越演越烈。
众所周知,艰苦偏远地区,尤其是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在招录公务员时,其实门槛较之于条件好、经济发达地区来说,也是比较低的,因为这些地方报考人数相抵较少,竞争也相对较小,报考这些地方的人,大多是本地人。但是,问题就在于很多外地户籍人员对本地资源的挤占,且这部分人极易流失。即使《公务员法》作出了: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上级机关;上级机关一般不得以借用、帮助工作等方式抽调乡镇公务员的规定,往往因执行不到位等原因,导致艰苦边远地区缺人。
俗话说:“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对于《公务员法》“留住人”的规定,在笔者看来,是没有那么强的约束力的。就拿上级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调训、借用公务员这项来说,也就是写在文件里吧了。其根本原因还在于基层留不住人,但凡有机会,这些新招录的公务员也会往县级机关跑。一方面,乡镇基层确实是条件艰苦,在加之现行政策下公务员工资水平,更加剧了新录用公务员流失;另一方面,基层公务员的流失,尤其是上级机关的调训、借用等方式,让基层存在“在编不在岗”的问题,导致基层人手不够,还不能申请岗位公招考。同时,很多外地有权有势的考生,一旦占着职位,一定会想方设法调走,如果掉不走,也会以到经济较好条件地区交流、学习等名义,占着艰苦边远地区的编制,过着舒心、舒服的日子,只要5年一到,调就是分分钟钟的事儿。
因此,在“降低门槛”的同时,必须严防投机者“曲线救国”,留住人还得从经济待遇、制度设计等方面着手。(沉浮)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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