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打拐题材电影《亲爱的》热映,电影中“失踪超过24小时,警方才会立案”的台词误导了很多家长。就此,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在微博上澄清:儿童、少女失踪或走失,监护人或家长都应立即报案,警方接报后会在第一时间立案调查,不需要等24小时。(10月6日北京晨报)
电影《亲爱的》故事情节开始没多久,便出现这样的场景:父亲发现孩子丢失,到派出所报案,对方却以“不到24小时不能立案”为由拒绝了他。电影作为一门艺术,其故事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其中不乏虚构的情节,但不少观众会将电影中的故事信以为真。很自然,《亲爱的》中的这一桥段让观众深深的接受了“不到24小时不能立案”的“法律知识”。
诚然,该影片的编导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正是由于他们法律知识的缺失,致使影片留下了不可原谅的硬伤,对观众形成了误导。看来,影视工作者要想打造文化精品,还得在自身素质上下功夫。
但由此也暴露出一个问题,即这部影片当初是怎么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的。我国的影视审查制度不可谓不严,电影《亲爱的》的这处硬伤怎么就没人发现得了呢?影片的主题固然是审查的重点,但其间的一些细节恐怕也要“扫描”一下。细节决定成败,“不到24小时不能立案”的细节,恰恰没有审查出来,乃至于误导了不少观众,审查者难辞其咎。
同时,也暴露出我国普法教育还不太到位。毋庸讳言,我国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形势相当严峻,全社会亟需构筑防拐打拐的安全防护网,而其中一个至关重要的节点是对民众加强普法教育。民众只有掌握较多的防拐打拐知识,才能有效防范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才能配合公安部门迅捷打击拐卖行为。令人遗憾的是,在“孩子丢了是否要立刻报警”的问题上,不少民众说不清道不明。
一个常态的社会,绝不能让民众被一些不负责任的影视等文化给忽悠“拐了”。该给民众怎样的法律知识渠道,很值得社会反思。
稿源:荆楚网
作者:钱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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