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有爆料称广电总局已通知各大卫视,“凡是有劣迹的导演、编剧、演员等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视剧,要慎重考虑”。近日,广电总局正式下发“封杀劣迹艺人”的通知,“吸毒”“嫖娼”行为被明确点名,出轨等道德问题则未提及。有知情人士说,虽然没有提及“出轨艺人”的问题,但不代表不会封杀,出轨道德问题待定。(10月9日《新华网》)
封杀“劣迹艺人”,在社会上有两种声音。一种认为品质是品质,艺术是艺术,两者不该捆绑在一起。另一种认为,没有品德何来艺德。说句实在话,笔者还是很赞成最后一种观点的。一个人的艺术范儿再好,也离不开品德范儿的维护。人品不行了,再好的表演也都会是一出低劣的表演而已演出。
遗憾的是,我们对于“劣迹艺人”的容忍度越来越大。吸毒的、嫖娼的、打架的、被包的,这些人虽然被警方查处了,被舆论谴责了,可是依然时不时的活跃在电视机里。这些人的出现,给社会导向造成了不小的影响,甚至会影响人们的健康理念。最为可怕的是会让学生有错误的认识,他们会觉得吸毒不丢人,嫖娼不丢人,被包养也不丢人。这样一来,他们的心理形成的过程中,就会吸收这些不良的“营养”,有毒的“水分”。这样的孩子长大了,则会让社会风气更加的不好。所以说,我们对于“劣迹艺人”就要零容忍,因为他们代表的不仅仅是自己,更会是一种风气的导向。
那么,既然要封杀“劣迹艺人”,我们就应该是封杀的彻彻底底,岂能拖泥带水?很明显,吸毒、嫖娼是不文明的,这个当然要封杀,但是,我们想想被包养的、出轨的那些行为就不属于劣迹的范围吗?我们虽然是一个开放的国家,但是,按照风俗习惯以及审美观的,对于心甘情愿被包养的,对于为了一时快感把出轨当吃饭的这些人,我们还是不认同的。这也应该是劣迹的范围。如果说,我们在封杀“劣迹艺人”的时候,对这些行为进行放纵,这无异于是间接的对这种行为进行了认可。当一个个被包养的女艺人,当一个个把出轨当握手的艺人在电视上走来走去的时候,当他们在电影里告诉我们什么是道德风尚的时候,当他们道貌岸然的演着一个个正面角色的时候,这传递的是什么?
封杀“劣迹艺人”绝对不能放过了这些被包养、常出轨的艺人们。他们的表演再出色,也只是一场伪装出的道貌岸然而已。
在笔者看来,封杀“劣迹艺人”也不能仅仅依靠广电总局。没有了他们的作品,一样会有他们的新闻。我们的媒体也需要多些责任,不能为了吸引读者,就去关注他们的性事。君不见,很多这样的艺人已经把自己的花边新闻当做了出风头的载体了。没有事情的时候也会故意露一露自己的屁股和大腿,有的人还常常“一不小心”说出了自己和某某有某某事情。当我们的注视的目光关注这些乱七八糟东西的时候,才有了张柏芝被封杀后,还能在各种广告中告诉你“洗洗更健康”的尴尬。
对于“劣迹艺人”,不仅是电视上要没有他们的作品,我们心中也需要没有他们的位置。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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