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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敬平:罚款指标可以有,别“三乱”就行

发布时间: 2014-10-15 08:49:01  来源: 荆楚网  作者:陆敬平  进入电子报

  昨天,一份河南省工商局专门下发的《关于迅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专项督导省工商局罚没收入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网上热传。该通知中提及,要全员上阵、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确保11月底前完成年度罚没收入任务。昨天,有媒体向河南工商系统内部人士求证,并确认了这份文件的真实性。(10月14日《京华时报》)
  这一新闻一经曝光,肯定会引发网友热议和吐槽。一个省工商局下达罚款指标,并以文件形式要求如期完成,网友们担心不知要有多少经营户躺枪,乖乖掏银子交罚款。这种担心并非多余,毕竟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事例经常发生。执法部门捏个理由就可以让你交罚款,而且还让你无处说理去,也不敢说理。笔者亦有同感,但还是对此还是另有看法,笔者认为,对于这种做法别忙予以全盘否定和吐槽,还要看其具体如何操作。也就是说,罚款指标可以下,别成“三乱”就行。
  笔者之所以这样说绝不是标新立异和为工商局开脱责任之意,只不过是就事论事。生活中一些无良商户欺诈消费者,我们想维护权益首先想到的是工商部门,抱怨他们监管不到位,致使消费者权益受损。现在工商局下达发没指标,肯定要有行动才能完成。固然执法部门乱收费乱罚款时有发生,但毕竟是极少数。绝大多数执法部门还要是能做到遵纪守法的。如果因工商局下达罚没指标从而能净化市场岂不是坏事变成了好事?
  因此笔者认为,与其关注下达罚款指标倒不如关注工商局执法过程和罚款去向为好。
  依法行政,别乱罚款。工商局执法当遵照相关法规依法行事。严查细排违法经营者,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根据情节给予罚款直至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处罚。当然,不能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罚款指标而乱罚款。假如存在乱罚款,不但经营户可以拒绝,而且大众亦要监督举报。
  罚款入国库,别乱用。按照相关规定,工商部门罚没款要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截留私分。可是有些地方在执行过程中,却存在根据罚没数额给提成、发奖金等违法乱纪行为。因此说,只要工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办事并把所有罚没款上交国库,就要给予理解和支持。
  常规执法,别乱刮风。执法当持之以恒,别搞一阵风。平时该管的不管,到了年终或年底搞突击。这样做弊大于利。平时监管导不力致市场乱象,而到了一定时间节点,为了完成任务搞突击行动,这就难免过火甚至违法。侵犯合法经营户权益。我们期盼的是执法部门能做到天天都履行职责,加强监管,维护市场稳定和健康运行。既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又能提升自身形象。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呢?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陆敬平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杨虹磊)
关键词:罚款指标;三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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