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收官之际,晒出了对各地“政绩工程”的治理清单:全国叫停663个“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存在弄虚作假的436起问题中,共有418名个人被查处。这是中央首次大规模叫停 “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近几年,大搞“政绩工程”的现象不少。原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申维辰执意将原本规划为绿地、公园的龙潭片区建为“新地标”,如今该地还是“半拉子”工程;云南河口斥资2.7亿元建设的“文化长廊”在建成3年后又花费3亿元拆除;柳州斥资7000万元建设的柳宗元雕像尚未建成就已被拆。
“政绩工程”早就臭名远扬,也已经有申维辰、万庆良等官员为此“买单”,但在不正的政绩观诱惑之下,有个别干部尚未醒悟。专家指出,“政绩工程”盲目决策,造成巨大浪费,而且在被曝光处理或者决策官员落马后,还继续成为纳税人需要填补的“钱窟窿”,遗留诸多难以化解的社会矛盾。
治“政绩工程”,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看广告看疗效”,真正的政绩绝不是表面文章、务虚功,更不是弄虚作假、糊弄百姓。党员干部应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立足现实、着眼长远,坚定不移抓发展、持之以恒挖潜力,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把出发点放到为党尽责、为民造福上,把落脚点放到办实事、求实效上,而不是追求表面政绩上。
治“政绩工程”,要改变干部考评制度。考评制度的不完善、不科学,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之风。要着力纠偏“唯GDP”用人导向,改进考核评价方式,真正把苦干实干、实绩突出的好干部选出来;二是坚持走好群众路线,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防止某些人为捞取政治资本、邀功升迁而妄为;三是是运用多重指标考评,全面衡量干部的政绩。
治“政绩工程”,要严格责任追究。“杀鸡取卵”、“涸泽而渔”,大搞“政绩工程”,与个别干部“人走事了”、“人退事了”的心理有关。只要在任时忽悠过去,哪怕以后出大问题,也可以推到“集体决策” 的头上。因而,要建立决策终身追究制,以遏止个别人谋取“名、利”的冲动。凡发现有因决策失误导致浪费国家和社会巨额财富的行为,无论决策责任人的岗位调动、职务升迁、在职与否,都要进行严厉的惩戒。
若不狠刹“政绩工程”这股歪风,“祸国殃民”的事情就不会绝迹。关注民生利益、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政绩才是过硬的政绩,群众的满意才是判断干部政绩的最高标准。是为民还是为己,是做孔繁森、还是做王宝生,领导干部应作出正确的选择。
稿源:荆楚网
作者:闲看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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