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至23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在北京召开。这是改革开放以来,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中新网10月20日)
从中共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至今已17年,中国在法治国家建设上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但是,当前,中国法制法规体系还存在漏洞缺失,社会法治观念还较淡薄,官员权力滥用、国人道德失范现象越发以各种奇葩的现代化方式曝光于社会和国际上。众所周知,不论治党还是治国,都需要标本兼治,如何通过更为完备的制度构筑权力之“笼”,如何通过更为有效的监督体系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如何依法执政、从严治党,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块“硬骨头”,值得每位党员干部深思。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我们国家要出问题主要出在共产党内,我们党要出问题主要出在干部身上。这些年,一些干部包括一些相当高层次的领导干部因违犯党纪国法落马,我们都很痛心,都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国家领导人都觉得这些好不容易培养起来的高级干部让人失望,人民群众又何尝不这样觉得?
笔者认为,“得民心者得天下” ,依法治国首先严于治党。我们党是一个拥有8600多万党员、在一个13亿多人口的大国长期执政的党,党的形象和威望、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仅直接关系党的命运,而且直接关系国家的命运、人民的命运、民族的命运。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执政环境越复杂,我们就越要增强忧患意识,越要从严治党,做到“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使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并不是自然而然就能长期保持下去的,若是不管不问党内凸显的问题,必定亡党亡国。因此,依法治党比依法治国更加迫在眉睫。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面对更多的诱惑,我们必须有从严的决心,和带有制度约束力的“治”法,塑造自己内心深处的信仰和信念,以向我看齐的姿态听意见、摆问题、管自身、抓督查,模范带头。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稿源:荆楚网
作者:汪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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