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从中央到地方,都对“走读干部”群起而攻之。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收官之际,共有6484名“走读干部”在专项整治中被查处。“走读干部”指家住城里,不深入群众,常常往家跑的基层干部。在县城或者乡镇工作,要么晚出早归,要么周一去单位上班、周五回家过周末。社会普遍认为认为这些干部脱离群众、作风漂浮、官僚主义,造成行政成本增加和腐败。
同样是白天上班晚上下班,同样是周五回家过周末,城区干部就可以不受批评,而乡镇干部却要顶着“脱离群众、作风漂浮、官僚主义”的大帽子。众所周知,中央查处“走读干部”的初衷是好,要求乡镇干部强化群众观念、加强工作作风、抓好工作时机,尽早尽快的解决突发事件。但是目前干部异地任职并不少见,很多乡镇领导干部也都有自己的家庭,自己的生活,为何要在下班之后还一味的把他们“捆绑”在工作地方呢?
有人说是提高其爱岗敬业的精神,也有干部回忆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前“除了经常在办公室通宵达旦忙工作,大家还经常一大早或晚上就下到村里、户里,找村干部、村民做工作。”无可厚非,以前的工作性质、工作条件让基层公务员不得不留在乡镇,忍受着与亲人分离的痛苦,但如今环境好了,交通便利了,为何还要用“五天四夜”工作法把所有干部都禁锢在乡镇,让其没有私人时间。笔者以为这种方式只会得不偿失,提不高工作效率,毕竟不能奢求人人都如孔繁森、焦裕禄、任长霞一样。
有人说公务员就是人民的公仆,就应当为人民服务。这种说法不错,但这也需要有个度,让其晚上办公美名其曰是让老百姓晚上办事找得到人,但有时去省里、市里办事都碰不到人,为何要苛求乡镇干部做到这点。另外《公务员法》明确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乡镇部门常态的“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模式显然违背了这则规定。
其实能不能做好本职工作获得百姓的信赖拥护与工作时间长短无必然联系。做好乡镇工作需要的是政府明确自身职能定位,该管的才要管,不该管的就不要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值班制度”,让有任务的领导离不了,无任务的领导可回家。要改善风气,减少不必要的陪同、应酬交际,不要让基层的人力、财力做不必要的浪费。最主要的是需要干部提高工作效率,办更多的事,办更好的事。
窃以为,基层干部的管理需要与时俱进,不能按照十几年前的模式标准来要求现如今的公务员,要分清其责任与义务,不应提倡加班文化,毕竟所有的劳动者都有休息权,让其更好的休息才能让其更好的工作。
稿源:荆楚网
作者:吕津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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