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度以“依法治国”作为全会主题。各方期待,在改革开放进入第36个年头的时候,中国的法治建设该如何换挡提速、转型升级(人民网10月21日)
依法治国指的就是法治,与法治相对立的是人治。人治社会在中国存在了几千年,人治在历史上有着强大的生命力和延续性。为什么中国古代的人治能够占据主导地位,并长期得到巩固和延续?究其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制度的保障。古代社会为了实行人治,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保障人治,比如秦汉三公九卿制度、郡县制,隋唐的三省六部制、科举制度,明清的内阁、军机处、八股取士,这些都是为了巩固君主专制制定的制度,何为君主专制?说白了就是人治。
古代的人治有制度作支撑,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启示,当今中国的法治也要靠制度,当然“法治中国”所需要的制度肯定和古代人治制度有着本质区别,我们只是汲取经验,制定和完善制度,为“法治中国”注入强大的生命力和持续性。
中国的法治道路走的是异常坎坷和辛酸,伴随“西学东渐”的风气,西方的法治思想也来到了中国,启蒙了中国人的法治思想,中国人民为了建立民主法治,反抗外国侵略和本国封建势力,经历多重挫折,终于奠定法治在中国的主导地位,《临时约法》是亚洲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宪法典范,《共同纲领》和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强调了人民民主专政思想,人民民主专政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不再是“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人治时代了。
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但是依然存在着“漏洞”,比如有制度无落实、制度执行不严、“四风”问题严重、腐败等,严重影响了依法治国。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首的党中央采取制定八项规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反“四风”、“打老虎行动”等举措,狠刹社会歪风邪气,遏制腐败蔓延之势,为依法治国扫清阻碍。
近代以来的法治屡遭破坏,关键在于制度问题上,要么制度不切实际,要么制度落实力度不够,制度没有起到很好的保障作用,因此笔者认为,当今的“法治中国”实现还是在制度建设上下苦功夫。
制定科学的制度让“法治中国”有保障。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寺有寺规,无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反腐、制度治党、制度治国都离不开一个制度,只有制定制度,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法治中国”才有根基,才能生根发芽,牢牢根植在中国的大地上。
不断完善制度让“法治中国”有生命力。制度是在特定的时代背景下,根据当时的实际制定的,时代变了,制度也要跟着完善,不断根据国情、党情、世情调整和完善制度,让制度永远活力,只有这样“法治中国”才能有生命力,不断的走下去,成为中国的永恒。
强有力的执行制度让“法治中国”不成为“空架子”。有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力,只能让“法治中国”成为一句口号,成为“花架子”,中听不中用,让“法治中国”流于形式。只有加强制度执行力度,才能有效落实制度,让“法治中国”深入人心,成为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
以制度建设为主要抓手,配之其他施政措施,推动“法治中国”建设。期望此次十八届四中全会能够做好制度建设,让“法治中国”不再遥远。
稿源:荆楚网
作者:孙家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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