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1年,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义务教育教科书编印规范》就明确规定,教科书内不得有广告内容。现在,众多广告竟然以“打包”的方式公然“杀”进英语课本,并且一路顺风被送到了学生手中,某些人的严重失职被暴露无遗,同时中央曝出或存在权钱交易。(10月22日中新网)
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幼儿的教科书、教辅材料、练习册、校服、校车等发布广告早已是明文规定。禁令之下,对教材的印刷、发行、使用负有监管责任的相关部门,特别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理应睁大眼睛,然而从2013年采购320万册盗版的《学生新华字典》到今年9月哈尔滨惊现劣质教材,错误百出,正版7.5元盗版9.99元的“破规”再到如今的课本上直接打广告,广告以商品经济为基础,无疑让商业行为渗透到了教育圣地。
孟子说“贤者以其昭昭,使人昭昭;今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意思是让自己“昭昭”,然后让人“昭昭”,中小学生是非辨别能力不强,他们是“昏昏”的,不同于“昭昭”的大学生,广告不是创新,他们创造不出新成果,只会误导,误了价值观。相反,义务教育事关孩子健康成长,其学习内容必须准确无误健康向上,商业内容很可能削弱其对知识本身的学习和掌握。
当教材遇上了商业广告,或许他们让孩子眼前一亮,或许真的会吸引孩子们,课堂是学生价值观形成的源地,教科书是知识的载体,是传道授业解惑的文化天堂,或存在的“权钱交易”“商业诱惑”或许就真的“诱惑”了他们。
中小学教育是一项地基工程,影响一代人的未来,维系着社会的发展与稳定,莫让“教育课堂”上了“商业诱惑”课,追责补救措施将会如何进行呢?我们期待一个满意的答复。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青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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