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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凯强:莫让“强捐”成为教育之殇

发布时间: 2014-12-03 10:07:27  来源: 荆楚网  作者:单凯强  进入电子报

  近日,广东省高州市一些小学的学生家长反映,为了迎接上级检查,学校花大力气改善教学设施。但由于资金有限,学校便号召家长们捐款,还设定了最低捐款额度。家长们认为,这是一种变相的“强捐”。(12月1日 中国广播网)
  捐款变了味,“善捐”变“强捐”。学校集资,要求学生捐款,变相就是家长出钱,这也似乎变成了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尽管打着“自愿”的旗号,但不少仍在捐款中设下“最低”门槛。即便是自愿,这种讨捐的行为也难免会让人心里不舒服。
  广东省高州市榭村小学有家长称,“孩子回到家要钱,说学校要盖教学楼,号召家长们捐款,而且最少捐一百。”捐款数额少老师不收,不捐款家长又怕老师对孩子有偏见,质问学校,校方却又诸多解释。强迫别人捐多少,不仅违背自愿原则,也玷污了爱的价值,这样的捐款还有什么意义。
  本以为只有社会上那些为了名利的“慈善捐款”,没想到这种捐款范围已经扩大到了学校。孩子们的心里对捐款捐多少没有概念,但是可能会觉得捐少了没面子,学校限定数额也会让孩子产生攀比心理。捐款的本意是激发孩子们的爱心,可是学校却不以为然的制定“任务量”,也就让善意的捐款变了味。
  一度遭到曝光的学校“捐款门”,说到底就是教育乱收费的现象日益严重。虽然借着“捐款”的名义,干的却是“收费”的实事。广东省高州市榭村小学声称捐100元其中90元是用来换新课桌,剩下的10元才是拿来捐款。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换新课桌要学生自己掏钱?难道学校不是出资方?教育有关部门不拨款?对学生和家长声称是建教学楼捐款,还至少捐100元,禁不住质问又给出“更换桌椅”的新说法,前后矛盾的措辞,实在让人不得不产生质疑。
  抑制有“门槛”的捐款,治理胡乱的教育收费势在必行,除了家长与学生要加以防范外,更多的是政府部门的监管。
  政府各有关部门将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把监督检查工作与教育作风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严格按照法律执行,用法律震慑住“强捐”,杜绝借捐各种款名义乱收费现象的再次发生。
  稿源:荆楚网
  作者:单凯强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冯婷)
关键词:教育;学校;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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