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舆论认为这次四中全会与历次四中全会大不相同,主题由“党建”转向“法治”,而我认为,此等“转向”论大谬不然。这次四中全会不是转向,而是一以贯之,提档升级,切中要害,那就是党建的根本点是由人治走向法治。“依法治国”,这就是党建,而且是最大的党建。
首先,这是党建理论创新的基点。我们知道,在一切机制的运行中,制度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制度的两个方面,体制和规则又是关键。我理解,习近平强调的“形势在发展,时代在前进,法律体系必须随时代和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讲的就是司法体制的改革和立法执法的公正规范。2013年2月23日下午,在主持中央政治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四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就明确要求“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 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提出,“要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 实际上都是从制度层面强调夯实基础。
第二,这是普遍真理与中国实际的结合点。作为我党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也在不断丰富和发展,这种丰富是系统全面的,这种发展是有重点的,特别是要结合中国国情,以问题为导向解决突出矛盾。当前,我党作为执政党,在依法治国方面,客观上同样面临着人治和法制的问题,而在多党合作、民主协商、社会监督、党政分工负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创新方面,需要探路前进,也需要不断固化成功的经验,明晰职责,特别是法律依据和责任。
十八大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全民”难道不包括党员、党员干部、党员领导干部、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吗?“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提醒。从已经揪出和即将绳之以法的“老虎”和“苍蝇”来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将不再是一句理想化的口号。而不少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直接的还好说,间接的,比如党委领导下的政府“集体决策”大造死城鬼城等政绩工程招致的巨大浪费,比比皆是,急需法治明确责任。
第三,这是党领导人民实现中国梦的需要。实现中国梦,必须与世界环境发生正能量的交换,必须开放,这就需要顺应潮流,接轨国际惯例。加强法制是各国发展前进的共同举措,不管是法制比较完善的欧美等文化异质的发达国家,还是法制有其自身特点的新加坡台湾等文化类似国家和地区,都有值得我们借鉴之处,更重要的是都需要我国更加完善和公正统一的司法环境。“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中国梦是一种美好的愿望,需要有共同的价值观甚至信仰,我认为这就是对法律的崇尚和敬畏,这种文化,应该是世界趋同的国际“思想语言”、“原则语言”,当然也就是共同的价值认同感。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必将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主题中渐入佳境,成为现实。“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这次四中全会可谓是党建国策史上的一座金石丰碑。
稿源:荆楚网
作者:徐新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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