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院里发现“黑心棉被”竟来自政府采购,供货单位没有此项经营项目,却能中标,劣质产品未经检验,就送给使用单位……专家认为,政府采购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正日益得到规范,但采购违规、采购残次品的现象仍然存在。应继续完善供应商资格审查、验收责任及惩处机制、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等制度,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全面监控,有效防范采购风险。(10月23日人民网)
众所周知,敬老院住的大都是无家可归的需要救助和照顾的鳏寡孤独者。他们大多数都属于年老体弱,因为各种原因被送往敬老院,其目的也是能得到更好的照顾,国家修建敬老院,其目的也是为了使他们能过上有保障的生活。然而,敬老院却出现政府采购的黑心棉,着实让人无法接受,让人感到心痛。对于那些中标单位和采购者们,笔者只想说黑心的不是棉被而是人心。
我们都知道,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具有公共性、非营利性、规范性、公开性等特点。政府采购一般采用公开招标形式,有商家或者企业来投标,按照价低者且符合相关要求,比如以质量保证和工程完成时间短为先决条件等。然而,就是在这种政府公开招标的许多惠民工程中,总有些政府单位在利益的驱动下,利用政府采购乘机“捞油水”、得回扣。当然中标企业为了确保自己那部分利益就不得不采取“偷龙转凤”,“以次充好”的卑劣手段,这就是为何会出现那么多“豆腐渣工程”、 “10万套次品桌椅”和敬老院“黑心棉被”了。当然,最终受害的还是广大的人民群众,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
尽管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政府采购法》,但这远远不能应对政府采购领域的复杂问题。“阳光”采购为何不阳光?很显然,法律体系的不健全和监管的不到位是主要原因,使得一些心怀鬼胎的政府部门相关人员和不法企业为了一己私利钻了法律的空子。
笔者认为,要让政府采购真正在“阳光”下运行,就必须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采购法;其次要加大对整个采购过程的监力度管,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做到公开、公正、透明;第三,要严格问责制度。对那些为了一己私利不惜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不惜伤害群众生命安全的不法者们一定要严加惩处,以儆效尤,决不能让“黑心棉被”“豆腐渣工程”毁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伤了群众的心。
稿源:荆楚网
作者:罗红英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