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沈阳一市民反映,于洪区吉祥敬老院有一位86岁的老人睡眠不好,于是工作人员给她吃了安眠药,第一次吃了一片没什么作用,后来又加了两片拌在饭里吃,有一天老人走路摔倒了,摔得挺严重。目前,老人出现呼吸衰竭,在医院接受治疗。医生表示,老人服用的药主要用于抗焦虑,用于治疗精神类疾病,该药物可能促发老人呼吸衰竭,但具体结果要通过药理鉴定才能得出。(《北京青年报》 10月29日)
敬老院老人遭遇“安眠药拌饭”,恐怕骇人听闻,叹为“听”止。老人权益被侵害的类似事件,有养老院的老人被火烧死,被看门人泄愤阉割,被管护人员捆绑,等等,看似是一个个老年人个体权益被损害,实际上则是作为服务行业的养老机构有待规范的现实,如同一粒负作用极大的药,让养老业“难眠”。
在已经发展起来的养老、敬老服务机构当中,或许有一部分让老年人有所获益。但即便如此,也难言一些机构具备养老行业所要求的资质,更进一步说,即便是取得合法资质的机构中,也存在着忽视、侵害老年人权益的、令人惊愕的事件。
在老年人被“安眠药拌饭”的整个事件中,始终处于强势的是敬老院,具体说是敬老院的工作人员。在他们眼中,来敬老院的,尽管交了钱,仍然是权益可以随时被任意处置的对象。作为送来养老的老年人,因为年龄和健康原因,肯定存在着病痛、精神迷乱、难于管理等问题,这也正是养老、敬老机构存在的必要。即便是权益受到了侵害,有的老人也很难自我保护,难于及时向家人反馈情况。当把爱闹腾的老人用安眠药来“制止”,显然有失服务者的养护责任,自砸生意的表现。
为什么这种随意处置在一些养老、敬老机构中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个是执业者“物以稀为贵”思想作祟,养老院并不愁前来养老的老年人,这种情况下,养老院有了先天的强势性。另一个是,养老等监管机构没有尽职尽责的对养老行业进行足够细致的监管。或者即便是监管机构想监管,但由于存在着服务标准欠缺,导致无标可依,进而导致了无标可罚的现实窘境。这些情况,正助推了养老服务人员可以随意处置老年人权益的发生。在老年人难以自我保护、子女又不能及时了解内情的情况下,只能依靠敬老院工作人员用良心照看好老人了。但这种对养老院人员良心自觉的依赖,显然并不靠谱。
对于敬老院来说,可以对那些失能或近乎失能、难于管理的老人提高养老服务费用,这样就可以减轻自身的负担。当然,这也对养老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基本的是,必须保证老年人的人身权益不被侵害,这是养老院、敬老院获得市场认可、保住立身之本的前提。
“安眠药拌饭”,虽然只是发生在一个敬老院里,但一叶之秋的管窥作用令人警省。加快养老业的投入、加快培育养老服务人员,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管,在老龄社会问题不断加重的情况下,尤其显得迫切。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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