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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建武:依法治国亟需开启民治

发布时间: 2014-10-25 09:32:22  来源: 荆楚网  作者:陶建武  进入电子报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10月24日人民网)
  党中央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提出了“依法治国”战略,“法治”也被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范畴,如今又将“法治”作为四中全会的主题,更加凸显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急迫性和必要性。“依法治党”也好,依法治“权”也罢,都是从权力的拥有者和施行者的角度来推动依法治国的实现。笔者认为,依法治国需要执政党、政府、市场、社会以及公民个人共同参与才能够实现。中国拥有13亿多人口,管民之比远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在权力体系之外,拥有广大的人民群众,他们也应该是法治建设的推动者和法治秩序的维护者。
  法制明确赋予了公民各项权利,而依法治国恰恰能够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假想一下,倘若一个老百姓并不知道他具有哪些法律赋予和保障的权利,一旦他的权益遭到了侵犯,尤其是当他认为是核心权益遭到了侵犯,比如土地、房屋、山林等,他连找谁维权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就只能够找政府了。因此,依法治国亟需开启民治,让老百姓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首先,依法治国要求公民要懂法。知法是守法和用法的前提。知法意味着老百姓要学法,只有学了才有懂和不懂,只有懂了某个法律,才能够明确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才能够明白做什么是允许的,做什么是禁止的,也就是通常讲的明确权利和行为的边界。
  其次,依法治国要求公民要守法。依法治国并不是针对某一群体,而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现实中,很多公民的法治意识薄弱,企业主为了牟利,假冒伪劣、剽窃知识产权、偷税漏税等不惜违反各种市场法规的现象频频出现;民众信“访”不信“法”,遇事就上访,把法律解决途径撩在一边,还有的老百姓规则意识淡薄,比如集体闯红灯;网民肆意窃取他人的隐私,网络暴力也常常侵犯个人隐私权。这些现象都说明,依法治国的根本不在规则大小,而在于能否遵守规则的每个公民。
  前段时间大妈跳广场舞引起争议,很多人建议立法限制广场舞,熟知,建议者自己是否闯过红灯呢?是否偷税漏税过呢?是否随意侵犯过他人的财物呢?很多时候,老百姓只会用规则去限制别人,从而实现自我利益最大化,却忘记了用规则限制自己。每个人都这么想,每个人都去批判和指责他人,最后就会导致没有人遵守法律法规,法治的目标也很难实现。因此,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守法,党和政府也应该搞好法制宣传。
  再次,依法治国要求公民用法。公民权利是法律规定,但是由于普通老百姓不懂法,而有的部门工作人员主动办事的意识较差,即便是老百姓亲自上门来问,也爱理不理,更为甚者,有的部门索性利用手中的权力截留钱款,然后直接告知老百姓,“没有”。如果民众了解与征地拆迁补偿相关的法律法规,征地部门就不敢少给补偿费,如果补偿费少给了,老百姓就可以拿着法律依据状告征地部门,如果补偿费给的合理合法,老百姓也就没有必要越级上访,甚至是组织人去围堵政府大楼。如果农民了解国家的危险房屋改造政策,包括危房认定标准、补偿额度、举报电话等,各级政府部门就不敢肆意克扣、贪污农民的危房改造费,如果符合标准的危房改造后,相关部门却不发放补偿费,农民就可以依法拿回自己的危房改造费。
  在依法治国的年代里,执政党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是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幸福的关键。而公民知法、守法和用法能够极大地减少依法治国的成本,民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亦是维护自身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自身幸福的助推剂,因此,依法治国亟需开启民治。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陶建武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杨虹磊)
关键词:依法治国;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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