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信访官员给情人写“迎娶承诺书”被免职。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信访局长余乃煌与情人通奸并写下迎娶承诺书在网上曝光后,10月24日,连城县委免去余乃煌县政府办副主任、信访局长的职务。通报显示,5月20日,县纪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曾作出了给予余乃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但事件在10月23日经网络曝光后,县委认为余乃煌的行为在社会上已造成恶劣影响,决定同意其辞职申请,免去其县政府办副主任、信访局长职务。在纪委调查中,没有发现余乃煌有经济等其它问题。(10月25日新京报)
这年头,给情人写承诺书、保证书的官员真不少,有承诺结婚的,有信誓旦旦发表“爱的宣言”的,甚至有承诺“每周发生3次性关系”的,当真是无奇不有。相对而言,余乃煌的这份“迎娶承诺书”提出“2015年9月孩子考上大学后与妻子离婚,离婚后娶王利为妻”,还算是比较正常的,甚至还透露出几分为人父者的“责任感”。
“迎娶承诺书”本身没有什么“特色”,让人感到有趣的是整个事件的发酵过程,以及当地相关部门做出的两次处理决定。4月份,县纪委接到实名举报,于是5月份作出给予余乃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10月23日,事情遭网络曝光;10月24日,县委便免去了余乃煌的职务。很显然,当地对“网络舆情”的响应效率和对当事人的处理力度,比实名举报要来得快、来得严厉。只不过,这也带给公众以新的疑惑:同样一个人、同样一件事,竟然作出了两个处理决定,堪称“双胞胎处理”,这是为什么?哪个处理决定更合理?并且,为何第一次只是党内严重警告,第二次就免去其职务?其实大家都很清楚,两次处理之所以差距如此之大,乃是由于此前只是有人举报,事态可控;这回却是网络曝光,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如果没有一个像样的处理,恐怕很难服众。这也就是县委所称的“余乃煌的行为在社会上已造成恶劣影响”的“精神实质”吧。
处理决定朝三暮四、朝令夕改,折射出一些地方在处理问题时过于随意和主观,缺乏统一的标准和尺度——事情影响小,就“小处理”;事情影响大了,才“大处理”。实际上,凡事都应严格依法依规办理、不枉不纵,在对违规违纪官员的处理上更应如此。不能网络不曝光就轻描淡写处理一下,网络曝光了才拿出处理的力度来。试想一下,假如不是网络曝光,“迎娶承诺书”的当事人仅仅受到一个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了事,能有什么力度和意义?甚至,现在作出的免职处理,真的“罚当其错”吗?免职不是开除,风头一过就有悄然复出的可能。类似的案例我们见过的还少吗?
对“迎娶承诺书”到底该如何处理,还请认真对照党纪国法客观公正进行。而改变工作中敷衍塞责的作风,减少随意性、增强法治观念和规则意识,更是各级党委政府在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目标时最应引起重视的。
稿源:荆楚网
作者:乔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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