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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小之:以宪法日为契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发布时间: 2014-12-03 15:19:18  来源: 荆楚网  作者:康小之  进入电子报

  12月4日,即将迎来国家首个宪法日,它既为抓好普法教育提供了宣传平台,也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契机。十八大报告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设立宪法日,旨在提升法律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所以宪法日活动应该是隆重的,形式是丰富多样的。这样,才会突显宪法的权威性和最高法律地位,在日积月累中推进依法治国。(12月3日新华网)
  宪法作为具有最高效力的法律,目的在于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依法治国的本质就是要体现人民当家作主,法律必须要被人民所信仰,否则就是形同虚设,在我国这样一个宪法文化积淀还不深的国度,设立宪法日能通过宣传和浸染宪法文化,使法律更具生命力,从而推进法治建设。
  强化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法律依据。宪法治国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利用宪法日,在校园、机关单位、公共场合开展宪法宣誓、文艺表演、知识竞赛等主题活动,提高公务员忠于宪法的精神,让宪法走进百姓的生活,成为全社会的守则。同时,向公民普及法律,宣传和教育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宪法日的设立,体现了人民遵宪、维宪、护宪的理念,真正意义上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一股强大力量,为实现依法治国奠定坚实的宪法基础。
  强化宪法监督,推进依法治国。十八大报告重申了宪法规定,“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当公民的权利受到国家机关非法侵害时,依照程序可向宪法提起诉讼,全力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反之,一个国家如果没有一则具体可实施的宪法制度,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社会必然会出现动荡。如果说依宪治国是实现法治的灵魂,那么宪法监督就是依宪治国的重要抓手,所以要把握好维宪权威的最佳时机,发挥好首个宪法日的正面作用,以教育强化监督,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
  从12.4“法制宣传日”升级为“宪法日”,并不是简单的名称替换,而是在法制宣传的基础上突显了宪法的权威,如果宪法权威不被拥护,法制社会建设的目标必然是无源之水,必须要让宪法成为民众所敬畏的“众法之法”,才能为依法治国的推进奠定更加牢固的基石。
  稿源:荆楚网
  作者:康小之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冯婷)
关键词:宪法日;依法治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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