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丹凤县投资783万元修建了铁峪铺镇人民政府公共租赁房项目,用以解决该镇基层公益人员(基层公务员、教师、医护人员等)住房困难问题。但该项目建成后,却变成了铁峪铺镇政府的办公场所。昨日,该县房产管理局称已下发整改通知。(12月5日新华网)
近期以来,政府办公楼问题层出不穷。我们见过贫困县的豪华办公楼,见过政府机关设在某些场所之中的,但将“安居工程”用作政府办公楼的恐怕还是第一次见。如果说政府租用场所作为办公地点我们是可以理解的,那么“安居工程”变办公楼,且是未经过申请的使用,政府是否太过“任性”?
事实上,相比于某些贫困县用小区的名义来掩盖豪华办公楼的“掩耳盗铃”,笔者对于这种占用“安居工程”作为办公场所的做法更加百思不得其解。“安居工程”是由政府负责组织建设,以实际成本价向城市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提供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宅建设示范工程,简而言之就是为城市存在住房困难的人们提供的租住场所。按照正常来讲,这类工程应该列为政府的“德政工程”,既能解决城镇居民的住房问题,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又能体现政府对住房困难户的关怀。但是,政府如此占用“安居工程”,在笔者看来,是违背了设立安居工程的初衷。
笔者以为,政府评定和设立类似工程的初衷,是为了让各地的政府部门自上而下的对贫困群体予以关注、支持和帮助。毕竟对于大部分贫困百姓而言,政府的帮助在多数时候是他们能够保证日常生活的唯一出路。对于这些群众而言,最希望的就是政府能够为他们谋得福利。然而,当“安居工程”成了政府办公楼,这样的工程不仅不能给群众的生活带来任何的改善,相反,甚至可能让本就贫困的群众失去了原本可以赖以生存的政府帮扶支持。
除此之外,在笔者看来,政府办公楼占用“安居工程”某种程度上说暴露了政府的作风短板。这种工程本应是政府政绩工程,但对群众而言,这样被占用而不能惠民的工程反而不能让百姓“安居”,毕竟任何工程的兴建都不如改善群众生活来的实在。
笔者以为,一项工程的建设,如果不能让群众“安居”,真正的惠民,那就不算“安居工程”。对群众来说,更希望看到的,是贴近群众需要、改善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的民心工程。政府如果能够少一些对办公场所的追求,而用实际行动补起政府缺失,让“安居工程”真正惠民,百姓才能够加快致富,拥有更幸福的生活。
稿源:荆楚网
作者:云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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