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温岭网友“小云”,昨天跟踪了一位残疾乞丐一个多小时,结果让他大吃一惊:原先瘫痪的乞丐,数着讨来的钱,然后将破帽、破衣、破裤一一脱去,起身行走,拦了辆公交车回家了。在这段过程中,“小云”询问乞丐是否需要帮助,没想到被呛了正着,乞丐不耐烦地说:“你能帮助啥?不要挡我财路!你有这个能力吗?”(12月7日新华网)
上大学的时候,每每看到街头乞丐或者卖艺的流浪者,我都会给几块钱,同学们都骂我傻,说这些人都是骗子,用他们伪装出来的痛苦博得我们的同情和可怜,昧着良心坑好心人的钱。慢慢的,看到电视上越来越多的报道,自己也发现了行乞行为中的一些破绽,我的心也变“冷”了、变“铁”了。笔者认为,他们这是在钻法律和道德的空子,挣得的是昧着自己“良心”的钱,欠下的是对全社会好人的“良心债”。
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原始意义上的乞丐,大部分都是因为丧失劳动力或者生活没有着落而被迫选择的一种谋生方式,他们的行乞需求往往仅局限于个人的温饱。而当行乞成为了一种职业,甚至成为了高收入的职业时,并且偶尔爆出因为乞丐嫌施舍少而与行人产生纠纷的闹剧,就会让人感到“惊心”的同时更让人感到无比的“伤心”。行乞不是罪过,但欺骗别人的爱心和钱财却是犯罪,这必定会导致人们的逆反心理,导致人们优良品德的严重“受伤”,长此以往,当一些人真正需要救助的时候,还有谁会做那个热心的救助者!假乞丐不仅在欺骗着市民的善良,而且还会使陷于困境的真乞丐失去救助的机会,因此对于“假乞丐”必须严厉打击。
人民群众的向善之心就被这些乞丐一次次刺伤,久而久之“善心”势必也会变成“铁心”,到那时岂不成了社会的悲哀。各级民政、残联、公安、城管等职能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做好乞丐乞讨工作,对于确有身体残疾、生活困难的乞丐要做好安置收留,对于那些利用乞丐牟取非法利益的“幕后黑手”要依法依规坚决予以打击,维护文明有序的社会秩序。人民群众若路遇乞丐,切不可大发爱心,立即慷慨解囊,助长这些假乞丐的乞讨行为。可选择积极主动向当地街道社区举报或引导其去救助站,通过政府对这些人进行救助,这样才有利于救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而不是救助了懒汉,同时也防止了自己的同情心被亵渎。
乱花渐欲迷人眼,全社会要努力防止和制止一些好逸恶劳、不属于救助对象的人昧着自己“良心”利用别人爱心、善心和同情心而骗取钱财。
稿源:荆楚网
作者:迟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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