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郑州多名残疾人致电本报表示不解:残联冬季送温暖,不送棉衣、被褥,却给每人发了两套少女裙裤。其中的一些残肢男士,也被送了少女裙裤,心里感觉特不舒服。(12月08日《大河报》)
郑州市残联的这次“冬季送温暖”活动,不仅没有让残疾人感受到温暖,相反让人感到有几分寒意。时值寒冬,送的东西不是棉衣、棉被,而是短袖、女裙裤;送的对象不是女士,而是男士;裙裤送给的不是肢体健全的人,而是肢体残疾的人。可以想象,这些残肢男士接到这些捐助物资后的感受。也就是说,郑州市残联在错误的时间、把错误的东西送给了错误的对象,结果,人们的一片爱心就这样被糟蹋了。
据悉,这批女装系上海一家女装企业无偿捐献给中国残联。该企业每年未出售的女装库存,均无偿捐赠,由中国残联下属的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下发各省残联。企业热心慈善,这是一种应该得到褒奖的行为。残联按照每人领取了2-3件,地把物资发放到每个残疾人手中,其“及时”和“公平”也是值得称道的。也就是说,企业献爱心是好事,残联公平发放物资也是好事。但是,这件好事为什么还是没有做好呢?
对于如此向残疾人发放物资,残联可谓“理由多多”。比如,“是按上面要求发放的”,“捐的全是未出售的反季节服装,也只能冬季发放裙裤等夏装”,“ 若残疾人自己无法穿,可送给家人”,“无论能穿不能穿,都发给残疾人”,甚至说曾经把皮鞋也是作为福利发给残疾人,等等。事实不能说不清楚,理由不能说不充分。但无论再多的理由,也掩盖不了其懒政的行为。
捐助物资必须及时、公平分发给残疾人,这点没错。但是,如何分发效果最好,这是残联必须认真研究和思考的问题。如果只是把分发任务完成了,而不考虑群众需要不需要,发放合适不合适,受助者的感受好不好,那么,好事就难以办好,最终损害的是捐助者的爱心和我们的慈善事业。
稿源:荆楚网
作者:胡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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