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找政府部门办事前,不妨先查一下“责任清单”,看看到底归哪些部门管,防止遭遇“踢皮球”;企业办事要找哪些中介,交哪些钱,不妨也先查一下“责任清单”,防止遭遇乱收费……近日,江苏56个省级部门(不含监察厅)在省编办网站集体“晒”出了责任清单,成为继浙江、安徽后第三个建立责任清单的省份。(12月11日《现代快报》)
江苏省所“晒”的责任清单,主要是把56个省级部门的责任细化为7部分内容,具体包括部门职责,职责边界,公共服务,部门职责对应的权力事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权力运行中涉及的中介、盖章、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由此可见,所谓的“责任清单”,其实也是一份“权力清单”。
毫无疑问,“晒”责任清单也好,“晒”权力清单也罢,都是为了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的权力和责任。起码有两个好处:一是政府部门知道自己的责任是什么?权力有多大?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二是老百姓知道了政府部门责任有哪些?权力有多少?一来容易找到“目标”方便办事;二来对政府部门的权力和责任进行监督。
也就是说,“晒”责任清单或“晒”权力清单,不仅能防止权力行使过程中的随意性,而且能有效防止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不正常现象的发生;不仅让公职人员明确责任,而且能督促和监督公职人员认真履行,最终达到“清单之外无权力”和“法无授权不可为”两个目的。
但是,仅有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履行责任过程中的权力“越位”、“错位”、“缺位”的问题。如,对超越权力或责任乱办事的怎么办?办了不是自己权力和责任范围内的事怎么办?对自己权力或责任范围内的事不办或拖着不办怎么办?等。
所以说,要想达到“清单之外无权力”和“法无授权不可为”两个目的,必须要有追责问责机制做保证。或者说,防止行政权力的猛虎冲出“笼子”,还需要建立健全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的惩戒清单,对“乱作为”、“慢作为”“为作为”者进行追责问责。
也就是说,只有给“责任清单”或“权力清单”通上电,只有把权力真正关进“笼子”,才能倒逼权力在运行时更加谨慎,才能使政府部门更加有所作为。否则,缺少惩戒清单的责任清单或权力清单,即使“晒”得再轰轰烈烈,也难逃“走过场”之嫌。
稿源:荆楚网
作者:姚明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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