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平安宁陵发布微博,赞扬该县刑警大队大队长胡明“铁面无私,善思善谋,深得百姓爱戴”。随后网友质疑其抽软中华香烟,用万宝龙钢笔,穿巴宝莉衬衫,拿纬图限量版手机,能看见的都是老百姓用不起的奢侈品。目前该官方微博内容已被删除。(12月12日《京华时报》)
平安宁陵的“警队之星”微博消息一出,就引起广大网友的关注,一些细心的网友甚至挖出“警队之星”更为详细的信息。“警队之星”胡明身上和他所用物品,皆为名牌。抽的是软中华香烟,用的是万宝龙钢笔,穿的是巴宝莉衬衫,在没有更多关于胡明履职情况的进一步消息的情况下,这一身名牌的“警队之星”,很难让人信服这是谁评的“警队之星”,更给人以“警队之金”的错觉。
“警队之星”称号,相关点缀性词语只写了“铁面无私,善思善谋,深得百姓爱戴”。如此之外,再也没有相关的工作情况简介。在百度上搜索宁陵公安胡明,也只有2008年新华网报道宁凌公安的一个新闻中有一条胡明接受采访时的消息,有没有更多的胡明的信息,可以供公众知悉,看来事关“警队之星”成色高低。
而微博上呈现的,直观的图像只有胡明身穿名牌、抽名烟的直观图片。面对网友的质疑,宁陵更是把此条微博直接给删除了。不知道是出乎发微博者的意外,还是却有隐情不敢回避?
警队评出“警队之星”,网友并不是不乐见这样的称号出现。对于警队而言,通过评比,可以让警队有标杆可以对照,带好一支警察队伍。对于公众而言,忠于职守、铁面无私的警官越多,越能够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越能有助于更多人树立起对警察和社会秩序的信心。只是在只有警队自评的称号面前,在简单的介绍之下,和可以有多重解读的图片中,更让观众对“警队之星”有不同的看法,甚至是质疑。所以,对于这样的质疑,宁陵警方,倘若只是回避,可能更让人怀疑这样的“称号”水分太大。正确的做法是,更应该直面网友的质疑,避免“警队之星”陷入“警队之金”质疑的陷阱。
最近,陕西一位律师质疑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陕西省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牛锐,牛锐被介绍为“所办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不合格”,但就有这么一起案件超时限审理,并且该案件有四处程序错误,如此这样的办案标兵,确实有点难以名副其实。而“警队之星”这样并不严谨的评比,如果真得让公众信赖,还真得需要拿出点业绩,在严谨科学的评比之下评比出“警队之星”,否则,公众依然迈不过名牌点缀下的“警队之金”的坎。
河南登封公安局长任长霞事迹一直以来倍受网民的热捧。这样的事迹是用真正的业绩来支撑的,所以,网民不会质疑这样的好局长。当“警队之星”“闪耀”在网民之前时,警队方面还是应该好好“打磨”一番,给公众一个清晰的答案。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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