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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元华:“心有所畏”应成为一种常态

发布时间: 2014-12-21 15:44:57  来源: 荆楚网  作者:刘元华  进入电子报

  全国组织部长会议19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出席会议并讲话。刘云山指出,“切实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抓苗头抓预防,动真格敢碰硬,让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12月19日 新华网)
  邓小平指出:共产党员谨小慎微不好,胆子太大了也不好,“一怕党,二怕群众,三怕民主党派,总是好一些”, “畏”体现出一种界限、一种自省,警示领导干部应时时扶正祛邪,“有所为”也“有所不为”。
  敬畏人民群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群众的“心”是杆“秤”,群众的“口”是块“碑”。党员干部要认真履行公仆职责,忧民之所忧、乐民之所乐。把群众利益高高举过头顶,把为民服务内化为行为习惯,多听一听普通群众的愿望,多想一想老百姓的感受,多关心关心群众的疾苦,勤勤恳恳干事业、实实在在惠民生,为群众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
  敬畏手中权力。“为官一阵子,做人一辈子”,再大的权力也是人民群众赋予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领导干部的义不容辞的责任。无论什么时候,党员干部在权力面前都应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心里时刻装着“公”字,时时警醒自己只是普通一员,把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上,而不是用在为个人和小集团谋私利上。
  敬畏规章制度。常言说:越规者,规必惩之;逾矩者,矩必匡之。对规章制度不能心存敬畏,发生腐败就在所难免。敬畏规章制度,一是要着力维护规章制度的刚性约束力,维护制度权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搞“法外开恩”、没有“下不为例”;二是要从内心尊重制度。通过我们的自警、自省和自律,自觉遵守制度规范,让制度的要求成为党员干部从政的标准、为人处世的行为自觉。
  “心有所畏”应成为作风建设的一种常态。只有敬畏人民群众、敬畏手中权力、敬畏规章制度,才能走正人生航向。反之,思想就可能迷失方向,行为就可能逾越规矩。党员干部岂可不三思而后行?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元华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关键词:刘云山;心有所畏;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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