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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浪:通奸女官被保护是否真的合情合理

发布时间: 2014-12-23 16:08:00  来源: 荆楚网  作者:陈浪  进入电子报

  今年以来,纪检部门在通报官员违纪违法案时,“通奸”成了一个高频词。近日,中纪委网站首次通报女性官员的通奸问题。昨日,广州市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在定期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广州也曾查办发现有女官员存在通奸问题,对于这类道德问题,一般是处理后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以保护其家庭等。
  “通奸”自古以来都是被民众所唾弃的,在古代女人与人通奸形同死罪,甚至要遭受浸猪笼的严酷惩罚,如今社会越来越开化,男女平等,甚至女人地位大有反超的形式。在各行各业任职女性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比例,其中公务员行业,女性官员数量也在不断飙升,然而随着女性官员的增多,问题也随之而来。例如:广州纪检部门在查处案件中,就发现了女干部通奸的一些案件。针对女官通奸的情况,梅河清表示表示:为了帮助她们改正错误同时能治病救人,只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以保护其家庭。针对梅河清的观点,民众一片哗然,为什么男官员通奸就要大范围通报,而女官员就要低调处理,这种矛盾做法,实在让民众理解无力。
  如今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男女平等更是被大家时常挂在嘴边,但是针对男女官员犯错,却得到不同的处理结果,让人觉得有失公平。其一,男、女干部通奸,对男官员不忌讳地通报,女官员小范围通报,不符合公职人员管理办法依法处理、严肃处理、公正处理的要求。其二、男官员通奸带有权利色彩,造成不良社会风气,大范围进行通报和曝光合情合理,那么女官员通奸就不存在不良社会风气和权利腐败吗?其三、小范围通报,美其名曰保护其家庭,那么男性官员的家庭就不需要保护了吗?其四、“通奸”之后许多女性官员仍在岗工作,试问公务员自己道德有问题,其职业道德还能保证吗?
  笔者认为,在纪律面前就跟在法律面前是一样的,人人平等,这样才能保证法律法规形式的公正性、公平性、公开性。公务员掌握的是公权力,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他们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水平必须站在一个较高的起点,如果在思想上和行为上背离了公务员的理念,那么他们就要做好为自己错误赎罪的觉悟,无论是男性官员还是女性官员,违法违纪就该受到应有的处分,没有条件可讲。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陈浪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魏霭琼)
关键词:女官员;通奸;不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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