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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斤:“通奸”的女官员应该被保护吗?

发布时间: 2014-12-23 17:32:12  来源: 荆楚网  作者:古斤  进入电子报

  今年以来,纪检部门在通报官员违纪违法案时,“通奸”成了一个高频词。近日,中纪委网站首次通报女性官员的通奸问题。昨日,广州市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在定期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广州也曾查办发现有女官员存在通奸问题,对于这类道德问题,一般是处理后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以保护其家庭等。
  十八大以后我国进入了惩治腐败问题的高峰时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案例也较以往有了明显的增加。然而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年以来,纪检部门的通报中“通奸”和“不正当性关系”出现的频率十分之高。然而细数这些落马的官员可以发现,存在通奸问题的官员大多都为男性,上个月山西爆出 2名落马女官员与他人通奸的消息后更是引发了一场舆论。但如今广州市纪委官员却说女官员通奸属于道德问题,而且采取处理后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以保护其家庭等。然而笔者不禁要问“通奸”的女官员应该被保护吗?
  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只要违反相关规定,就应当受到惩罚。虽然我国法律没有对“通奸”进行定罪,但《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对“通奸”却有明确的界定和处分。既然男性官员通奸要被查处并通报,为什么女性官员通奸问题反而要遮遮掩掩呢?然而与男性相比,女性官员在婚姻生活中确实存在一定劣势,如果通奸问题一旦被公布,绝大多数女性官员的婚姻都将破裂。一个令人不得不深思的现象是党男性官员通奸问题被公布时不少人津津乐道,然而当女性官员通奸问题曝光时惹来的确实口诛笔伐。或许由于传统文化的影响,女性官员通奸问题往往与其贞洁联系到了一起,女性官员通奸问题一旦被大范围通报也将为其家庭、亲属带来不好的影响。
  中国共产党一直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来整肃干部队伍。习总书记曾说“治治病,主要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告诉我们如果纪检部门切实按照纪律处分的有关规定对通奸女官员做出了处罚也是合情合理、合纪合法的。
  稿源:荆楚网
  作者:古斤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魏霭琼)
关键词:女官员;通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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