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25日晚,河南安阳两名中学生在5人共同见证下,将捡到的内有3700元现金的钱包交给了民警。可是四天之后,失主领回钱包时却只剩下1500元。就在此后的第二天,少了的2200元钱竟又奇迹般地被退还。(1月3日中原网)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这首耳熟能详的歌曲,不知道教育了多少代中国人,使之成为孩子们播撒爱心的自觉遵循。
近日,河南安阳这两名中学生,在捡到装有3700元钱的钱包时,能主动交到民警手中,事情虽小,但在当今受拜金思想影响,过去推崇的那种“拾金不昧”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开始逐渐消失的今天,两名中学生的行为值得点赞。
和中学生拾金不昧的优秀品质相比,这名没有及时归还失物的民警却因为2200元钱,让这颗爱心打了折。笔者认为,其无论是工作失误也好,主观故意也罢,民警的行为还真令人所不齿。如果再因为他的这种行为,影响了这两名中学生的价值观,那这花钱买来的教训还真是太深刻。
晚上看新闻得知,该民警被当地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撤职、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因为拾金不昧所引发的退钱风波应该也到此告一段落。笔者不想探讨这个处分到底过不过分,却想说说如今的失物招领尴尬。
如今,随着人们生活与工作节奏的加快,市民“丢三落四”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可现实中却出现“寻物招领两相难”的局面:有人迫切地希望把失物归还失主,也有人同样迫切地要找回失物。但信息的不对称,往往使他们陷入茫然境地。
从目前来看,大多数人捡到了钱只有少数几种招领渠道:如果在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上,会交到公共场所或交通公司的失物招领处;如果在路上,会交到警察、物业手中,或者通过媒体帮助寻找。且不说这些渠道不方便不说,就连这些拾到的物品到底能不能归还失主,也得打个问号。
比如说这次河南发生的事情,假如没有电视台报道视频和人证在,又有谁能说得清这2200元钱的来龙去脉。正是孩子拾钱爱心被民警“打折”背后,折射出我们国家亟需建立完善的失物招领体制的迫切性。
其实,从国际上来看,国外很多城市都有规范的失物招领处,有人捡到财物就送到招领处备案登记,统一管理。有人丢了东西就到招领处找,大多会满意而归。虽然我国近年来各地已有不少这样的探讨,但终究没有形成制度,
笔者建议,各地应由政府统一建立有偿失物招领处,因为这不仅是对拾金不昧精神的一种倡导和促进,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能用制度来避免这种爱心被“打折”,不防一试。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培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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