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院对“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故意杀人上诉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据人民日报官方微博消息,法院最后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林森浩的死刑判决将依法报请最高法院核准。(人民网1月8日)
“复旦投毒案”终审落下了帷幕,法院最终还是维持原判,林森浩没能免于死刑的裁决。一面是林父老泪纵横,一面是黄父久坐不起,镜头的定格聚焦,让这一幕显得异常凄凉,两个原本充满希望的家庭,却都面临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
不论最终结果怎样,我们都应该尊重法律的判决,这是对犯罪必须要付出的代价,也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共识。虽然林案落幕,但是我们的反思不能止于仇怨相报,两个名校高材生的生命折翼,令人痛心,更令人反思,需要我们的教育深深的反思。
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的本质在于培养学生成为一个大写的人,而成人的关键在于如何理解生命及其意义,就是要学会爱与感恩,育人当以尊重与敬畏生命为起点,方能立己达人,引人向善。“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对同学“同室操戈”显现出人性的凶残,这样一颗冷漠的心,怎么能成为一个对社会与他人有益的人?因此,学校教育亟需补上“敬畏生命”这一课。
诚然,林案仅是个例,不能代表中国大学生的素质与面貌,而媒体与评论动辄上升到“中国式教育的失败”的层面。其实,笔者更相信林同学因没能按耐住自己的一时“任性”,为寻求心理平衡罔顾了他人性命。难道,从小到大,没有人教育他生命可贵的道理吗?显然,我们在这方面教育太薄弱,无论是家庭、学校,社会也好,更关注的是学生分数,在遇到挫折、身心健康问题时,往往找不到疏通渠道,一旦情绪的防线失守,动辄诉诸于暴力的极端。
可惜,时光不能倒流,逝者无法唤醒。如何给林森浩一次悔过自新的机会,是否能够给“敬畏生命”树立起一面旗帜?哪怕是反面的教材也好。每次恶性事件发生之后,各方都在呼吁与反思,但是一次个案的“洗礼”,还是不足以打破“唯分数论”的残酷现实。然而,一味地注重功利性、技术性知识灌输,应试教育的短板就越发明显,教训也会更加惨痛,如果不以每次血的教训为契机,做出反思与改变,素质教育依旧是空谈。
稿源:荆楚网
作者:胡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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