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在这一年里有多次交通违法记录的车主,为了“安全过渡”,开始绞尽脑汁借驾照来“销分”,甚至有不少人不惜重金买分。而另一部分“本本”族,则开始准备兜售自己的分数。(1月13日 《重庆晨报》)
近日,武汉市武昌区法院近期审理东西湖区交通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协警汪艳受贿、行贿一案。查明汪艳在2013年6月至10月,利用其负责在窗口受理电子警察违章处理简易程序的职务之便,与社会人员合谋,违规销除违章记录、受贿1.1万元,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1.1万元换来了一年三个月刑期。这位女协警现在一定为自己贪“小便宜”而追悔莫及。但世上没有后悔药,当她决定收取票贩子贿赂,帮助违章车辆消除违规记录的时候她就该考虑到事情暴露的后果。幸好违法行为只有5个月就被发现,否则,如果长期进行下去,其危害性将不可估量。
女协警已经受到法律制裁,再对其个人违规行为声讨或谴责没有如何意义,而要反思出现这起案件的根源,及时查漏补缺相关机制,堵住系统漏洞,加强一线窗口人员的监管,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才是上策。毕竟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正是我们机制不健全,管理上出现了漏洞,才导致了这起案例的发生。
交管部门作为政府众多具有执法、处罚权限部门中的一个。屡屡曝出乱执法、粗暴执法甚至违法执法等事件,不难看出,这些直面处罚对象的岗位其实就最容易出现问题,是一些“高危”岗位,需要相关部门重点关注。要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一方面要不断加强执法部门从业人员的内部管理,完善制约、监督机制。另一方面还要加强这些“高危”岗位从业人员的法规教育,让这些从业者时刻绷紧廉政弦,自觉抵制住来自方方面面的诱惑。第三,要进一步把行政审批、执法工作流程制度化、阳光化,尽量减少人为操纵空间。
人生本来就如同一张白纸,到头来会留下什么遗迹完全是由自己书写。这位女协警用贪婪换来一生再也无法销掉的人生“污点”,不值得也完全可以避免。但愿我们在不断完善机制、加强监管的情况下类似事件不再发生。也请这些“高危”岗位从业者自警、自律,不要触碰法规“红线”,给自己的人生留下遗憾,否则到锒铛入狱时就真的晚矣!
稿源:荆楚网
作者:雷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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