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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达达:法律该为实名举报人“遮风挡雨”

发布时间: 2015-01-22 09:59:44  来源: 荆楚网  作者:李达达  进入电子报

  昨日广州一则实名举报遭泄密的新闻引发网友关注。2014年9月,广州市白蚁防治行业协会副会长陈善洪,向市国土房管局实名举报会长胡伟权公司有7份工程合同是假的。国土局却将调查资料给了被举报人。举报人陈善洪表示,实名举报遭泄密、政府复函文件撒谎、单位下发文件程序违规且内容又违反上位法,这一系列问题令他无法再相信国土房管局房安所的公正性,决定向广州市纪委、广州市检察院及媒体同时举报国土局房安所和广州市白蚁防治行业协会。(1月21日《南方都市报》)
  在当下,中共中央不断严格要求自己,“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执政理念深入人心,但我们仍然需要清醒的认识到,反腐工作依然任重道远,而在反腐工作向一个纵深迈进的过程中,离不开社会的监管和群众的监督。
  “实名举报”就是监管部门的“千里眼、顺风耳”,通过实名举报能让更多的违法违纪行为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这既是人民当家做主的体现,也是人民行使监督权的重要形式。但如今,实名举报俨然成了“勇敢者的游戏”,很多实名举报的举报人信息被泄露,并遭到了打击报复,有的甚至为此丢了性命。致使现在只剩那些“被逼急了”的人才去进行实名举报,做好了“鱼死网破”的心理准备成了实名举报的前提。
  这种现象是不合理的,也是不科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社会的科学发展离不开每个人的参与和监督,如果人们发现了违法乱纪的事情,还要做好被打击报复的准备才去实名举报,那么所谓的社会监管只能沦为了仇人之间打击报复的工具,这种畸形的社会监管也只是鼓吹“人民当家做主”的工具而已。
  相对于“匿名举报”而言,“实名举报”无论从力度还是效度上都更有优势,我国纪检监察部门也提倡实名举报,凡是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但如何更加有效的保护举报人的信息安全和人身安全成为摆在社会监管道路上的一个重要课题,这既关系到群众监管的积极性,也关系到我党党风廉政建设的好坏。
  如果“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成了整个社会的处事原则,如果“畏首畏尾,袖手旁观”成为每个公众的惯性思维,那么社会正义感将无从谈起,群众监督权将无从谈起。如今,实名举报越来越受到重视,充分的体现了群众的正义感越来越强,群众监管意识也越来越强,对此,相关部门必须积极引导群众敢于对贪腐者说“不”,并保障这些有正义感的举报人的安全,如此,才能让整个社会正气长存。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达达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魏霭琼)
关键词:实名举报人;泄密